梅花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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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花落
第一章 故乡的梅花

那年冬天的雪下得格外大,整个青石村都被白茫茫的雪覆盖着,像是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。村口那棵老槐树的枝丫被雪压得低垂,偶尔有风吹过,便簌簌地落下一阵雪沫子。

沈晚晚蹲在自家院子的墙角边,用冻得通红的小手轻轻拂去梅树枝头的积雪。那株梅树是她六岁那年从后山挖回来的,种在墙角已经五年了。村里人都说这孩子怪,别的丫头都喜欢花啊草啊的,偏偏她守着这么一株不起眼的梅树。那树瘦瘦小小的,和她一样,看着弱不禁风,可每年冬天都会开出几朵粉白的花来。

“晚晚,又在看你的梅花呢?”

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,沈晚晚回过头,看见林默正站在篱笆墙外,肩上扛着一捆柴火,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散开。十二岁的少年瘦得像根竹竿,衣服上打着补丁,可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,像这冬日里最亮的那颗星。

“阿默哥。”沈晚晚站起身,拍了拍手上的雪,“你打柴回来了?”

“嗯。”林默把柴火换了个肩膀,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来,“给你。”

沈晚晚接过来一看,是一本缺了封皮的旧书,《唐诗三百首》。书页已经泛黄,边角都卷了起来,显然是被人翻过很多遍的。

“张老师家清理旧书,我帮了半天忙,他就把这个送给我了。”林默挠了挠头,有些不好意思,“你不是一直想要一本么?”

沈晚晚把书紧紧抱在怀里,眼眶有些发热。她知道林默家的情况,他爹摔坏了腰干不了重活,家里就靠他娘种几亩薄田过活。林默每天放学后都要上山打柴,帮邻居干杂活补贴家用。就这样,他还记着她前些日子随口说的一句话。

“谢谢你,阿默哥。”

“谢啥。”林默笑了笑,露出一口白牙,“晚晚,我给你说,张老师还说我明年可以试着考县一中呢。县一中你知道不?全县最好的初中。要是能考上,说不定以后还能考到市里的高中,再考大学……”

他说着说着,眼睛里像是燃起了一簇火苗,亮得灼人。沈晚晚看着他的样子,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。她喜欢听阿默哥说这些,虽然她不太懂那些学校有多好,但她知道,那是能让他们离开这个地方的路。

“我也要考。”她轻声说,“我也要去县一中。”

林默愣了一下,随即用力点头:“好,咱俩一起考。晚晚你成绩那么好,肯定能考上的。”

沈晚晚没有接话,只是低头看着怀里的书。院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,她娘探出头来,看见林默,脸上立刻堆起了笑:“阿默来了啊,进来坐会儿?”

“不了婶儿,我还得回去劈柴。”林默摆了摆手,又看了沈晚晚一眼,“晚晚,我先走了。那书你好好看,有不懂的问我。”

沈晚晚点点头,目送着林默的身影消失在雪地里。雪又开始下了,一片一片落在梅树枝头,落在她的肩头。她回到院子里,她娘已经收起了笑容,斜眼看着她怀里的书。

“又拿人家东西?一个丫头片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?还不如学学针线,将来嫁个好人家才是正经。”

沈晚晚低垂着眼,没有说话,只是把书抱得更紧了些。这样的话她听得太多了,从奶奶嘴里,从她娘嘴里,从村里七大姑八大姨嘴里,反反复复,像念经一样。她们说女孩子是赔钱货,说养女儿就是给别人家养的,说读再多书将来也是别人家的人。

可是阿默哥不这么说。

阿默哥说,晚晚你聪明,你一定要读书,要走出这个村子,要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。

她走进自己的小屋,那是柴房隔出来的半间,仅容得下一张木板床和一张破旧的书桌。窗子糊的纸破了个洞,冷风嗖嗖地往里灌。沈晚晚把书放在桌上,翻开第一页。

“墙角数枝梅,凌寒独自开。遥知不是雪,为有暗香来。”

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,声音轻得像是怕惊扰了什么。窗外的雪越下越大,那株梅树在风雪中微微摇晃,却依然挺立着,枝头那几朵小花倔强地绽放着。

那是2003年的冬天,沈晚晚十一岁,林默十二岁。他们还不知道,命运已经为他们安排好了所有的剧本,那些苦难、挣扎、牺牲,都像这场大雪一样,正在远方酝酿着,等待着在未来的某一天,铺天盖地而来。

青石村是一个被山包围的小村子,从镇上坐车要走一个多小时的盘山路。村里百来户人家,大多姓沈或者姓林,世世代代靠种地为生。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了,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孩子。村子里有一所小学,五个年级加起来不到五十个学生,两个老师,一个教语文,一个教数学。

沈晚晚和林默就是在这所小学里认识的。

说是认识,其实他们从小就知道对方。村子就这么大,谁家孩子哪天出生的大伙儿都知道。沈晚晚记得,她第一次对林默有印象,是七岁那年的秋天。那天放学后,她被几个男孩子堵在路口,领头的叫沈强,是村主任的儿子,比她大一岁,长得虎头虎脑的。他带着几个跟班拦住她,非要她把作业给他们抄。

沈晚晚不给,他们就推她。她瘦瘦小小的,被推得摔在地上,膝盖磕破了皮,血顺着小腿往下流。可她愣是一声没哭,只是咬着嘴唇瞪着他们。

“你们干什么!”

一个身影冲过来,挡在她面前。是林默,那时候他也只有八岁,个子不比沈强高,可他像一只护崽的小兽,攥着拳头,眼睛瞪得圆圆的。

“林默,关你什么事?滚开!”沈强推了他一把。

林默纹丝不动:“你敢再动她一下试试?”

他的声音不大,却莫名带着一种让人不敢轻视的气势。沈强哼了一声,到底还是带着人走了。林默转过身,看着坐在地上的沈晚晚,朝她伸出手。

“你没事吧?”

沈晚晚看着他伸过来的那只手,脏兮兮的,指甲缝里都是泥。她没有去拉那只手,自己撑着地站了起来,拍了拍裙子上的土。

“谢谢你。”

那是他们第一次说话。从那以后,林默就总是出现在她身边。上学放学,课间休息,他总是离她不远不近,像是她的一道影子。沈晚晚一开始觉得不习惯,后来也就慢慢接受了。再后来,他们成了同桌,成了最好的朋友,成了彼此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。

村里人都说,林家那小子和沈家那丫头,好得跟一个人似的。

可沈晚晚的家里人却不这么看。她奶奶不止一次地告诫她:“离林家那小子远点,他家穷得叮当响,跟他混在一起没出息。”她爹倒是没说什么,她爹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,除了喝酒打牌,对家里的事一概不管。她娘则天天念叨着,说养她这么大不容易,将来彩礼一定要多收点。

沈晚晚从来不在家人面前提起林默,但她心里清楚,这个村子里,只有林默是真心希望她好的人。

小学毕业那年,林默真的考上了县一中。

那是青石村第一个考上县一中的孩子。消息传来那天,整个村子都轰动了。村主任亲自上门,送来了一袋米和一桶油,拍着林默的肩膀说:“小子,给咱村争光了。”林默的娘激动得直抹眼泪,他爹撑着腰从床上坐起来,破天荒地喝了一小杯酒。

沈晚晚比谁都高兴。她跑到林家去恭喜林默,却在门口听见村里几个女人在说话。

“林家那小子是真出息了,可惜啊,家里穷成那样,学费咋凑?”

“可不是嘛,听说县一中一学期的学费就要两千多,还不算生活费。林家哪拿得出那么多钱?”

“可怜了,考得上读不起,还不如不考呢。”

沈晚晚的脚步顿住了。她站在门外,看着屋里的林默。他正坐在门槛上,手里攥着那张录取通知书,脸上的表情很复杂,有骄傲,有兴奋,但更多的是她看不懂的东西。

“阿默哥。”她轻轻叫了一声。

林默抬起头,看见是她,立刻把那复杂的表情收了起来,换上了笑容:“晚晚,你来了。”

沈晚晚走过去,在他身边坐下:“我都听见了。学费的事……”

“没事。”林默打断她,“会有办法的。张老师说可以帮我申请助学金,我再打打零工,总能凑齐的。倒是你,”他转过头看着她,“明年你也要考,你可得加油啊。我在县一中等你。”

“嗯。”沈晚晚用力点头,“我一定考上。”

她说到做到。第二年,沈晚晚以全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县一中。成绩出来那天,她一路跑着去找林默,脸上的笑容比夏天的阳光还要灿烂。

“阿默哥,我考上了,我考上了!”

林默正在院子里劈柴,听见她的声音,斧头一扔就跑了出来。他看着那张录取通知书,比当年看到自己的那封信还要高兴,一把将沈晚晚抱了起来,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。

“我就知道,我就知道你能行!”

沈晚晚被他转得头晕,咯咯地笑。那是她记忆中为数不多的、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。

可是快乐总是短暂的。

那天晚上,沈晚晚回到家,发现一屋子的人。奶奶、她娘、她爹,还有几个她不认识的中年女人。桌上摆着瓜子花生,像是在商量什么重要的事。

“晚晚回来了。”她娘笑着招呼她,“过来,这是隔壁王家寨的王婶,你小时候见过的。”

沈晚晚礼貌地叫了人,心里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。果然,她娘下一句话就像一道惊雷劈了下来。

“王婶的儿子今年二十二了,在镇上开了个修车铺,家里条件不错。人家看上你了,想跟你结个亲。我跟你爹商量了一下,觉得挺合适的。”

“娘,你说什么?”沈晚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“我才十二岁!”

“十二岁怎么了?先订亲,过两年就能嫁了。”她奶奶接过话头,“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?你看看你,都十二岁的大姑娘了,还整天捧着那破书本,家里的活谁干?你弟弟还小,将来他娶媳妇盖房子,哪样不要钱?你早点嫁了,还能给家里帮衬帮衬。”

沈晚晚的手在发抖,那张录取通知书在她手里被攥得皱巴巴的。她看着她爹,希望他能说句话。可她爹只是闷头抽着烟,一声不吭。

“我不嫁。”她咬着牙说。

“你说什么?”她娘的脸色变了。

“我说我不嫁。”沈晚晚抬起头,眼里的泪花在打转,却硬是没有掉下来,“我要读书,我要去县一中。”

“你——”

“让她去。”她爹终于开口了,把烟头在桌上按灭,“县一中不要学费,还有奖学金。她自己能管自己,就不用家里操心了。”

她娘和她奶奶面面相觑,还想说什么,被她爹一个眼神制止了。沈晚晚趁机跑回了自己的小屋,把门关上,背靠着门板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。

她把那张录取通知书贴在胸口,感受着纸张传来的微微温热。那是她的希望,是她离开这里的船票,是她和阿默哥共同的梦想。

第二天一早,她就跑去找林默,把昨晚的事告诉了他。林默听完,脸色沉了下来,拳头攥得紧紧的。

“他们怎么可以这样?”

“没事。”沈晚晚摇了摇头,“我爹答应了让我去读书。阿默哥,我们去县一中,我们离开这里,我们要去更远的地方。”

林默看着她,那双眼睛里有他熟悉的倔强,像墙角那株梅树一样,看着柔弱,却能在风雪中傲然挺立。

“好,我们一起。”他说。

第二章 背向而行的列车

县一中在县城的最东边,两栋四层的教学楼,一栋宿舍楼,一个黄土操场上立着两个篮球架。在青石村的孩子眼里,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大地方了。

沈晚晚报到的第一天,是林默来接她的。少年长高了不少,已经比她高出大半个头了,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,脸上带着她熟悉的笑容。

“走吧,带你去看看学校。”

县一中比沈晚晚想象的要大得多。教学楼里有化学实验室、物理实验室,还有一个图书室,里面摆满了她从来没见过的书。她站在图书室门口,眼睛亮晶晶的,像是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。

“喜欢吗?”林默问。

“喜欢。”沈晚晚使劲点头,“阿默哥,这里的书我可以随便看吗?”

“当然,办了借书证就可以借。”

“那我今天就办。”

林默笑了,他就知道她会这样。他帮她拎着行李往宿舍走,那是一间八人间,上下铺,几张木板床,一个简陋的铁皮柜子。条件比家里好不了多少,可沈晚晚却觉得满足极了。

“食堂在教学楼后面,早上六点到七点半供应早饭,中午十一点半到一点供应午饭,晚上五点到七点供应晚饭。”林默事无巨细地交代着,“热水房在食堂旁边,晚上九点之前都有热水。你身体不好,别洗冷水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沈晚晚一边整理床铺一边应着。

“还有,学习上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。我教室在三楼,初三(二)班。中午我一般在教室自习,你来找我就行。”

“知道了,阿默哥,你真啰嗦。”

林默挠了挠头,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。

初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。沈晚晚像一块干涸的海绵,贪婪地吸收着所有的知识。她上课认真听讲,下课就泡在图书室里,晚上熄灯后还要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。她的成绩很快就从年级中游冲到了前几名,老师们都对这个瘦瘦小小的女生刮目相看。

但成绩好是一回事,生活却是另一回事。

县一中的学费虽然免了,但书本费、资料费、生活费还是要自己出。沈晚晚的爹虽然答应了让她读书,但除了开学时给了五百块钱,之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她。五百块钱,在这县城里,连一个学期的生活费都不够。

沈晚晚开始省吃俭用。早饭不吃,午饭打一份最便宜的素菜配二两米饭,晚饭有时候也不吃。她的校服很快就变得空荡荡的,原本就瘦小的身子更瘦了,下巴尖尖的,显得眼睛更大了。

林默发现这件事,是在开学后的第三周。那天中午他去食堂打饭,看见沈晚晚只打了一份白米饭,浇了点免费汤,就坐在角落里吃。他端着饭盘走过去,把自己的菜拨了一半给她。

“阿默哥,不用……”

“吃。”林默的语气不容拒绝,“我不爱吃胡萝卜,你帮我吃了。”

沈晚晚看着盘子里的胡萝卜炒肉,她知道林默从来不吃胡萝卜。可他明明点了这个菜,还特意多打了肉。

“阿默哥……”

“快吃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林默低下头扒饭,不给她说话的机会。

从那天起,每到饭点,林默就会准时出现在沈晚晚身边,监督她吃饭。他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把自己的菜分给她——“今天的肉太肥了,你帮我吃”,“我牙疼,嚼不动这个”,“打多了,吃不完浪费”……

沈晚晚心里都明白,可她没有戳破。她把这份温暖藏在心里,转化成学习的动力。她想,等以后她出息了,一定要好好报答阿默哥。

日子一天天过去,沈晚晚的成绩越来越拔尖。初二下学期,她考了年级第一,拿到了学校的一等奖学金,五百块钱。她拿到钱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给林默买了一双鞋。

林默的鞋已经破得快不能穿了,鞋底磨出了一个洞,下雨天进水,他就用塑料袋套着脚。可他从来没说过要买新的,他打零工挣的钱都攒着,一部分寄回家,一部分留着交下学期的学费。

“阿默哥,给你。”沈晚晚把鞋盒递过去的时候,脸都红了。

林默打开盒子,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,简简单单的款式,却干干净净。他愣了很久,然后抬起头,眼眶有点红。

“晚晚,你的奖学金……”

“我还有很多,够用到期末了。”沈晚晚撒了谎,其实她只留了五十块钱,“你试试合不合脚。”

林默没有推辞,他脱掉那双破旧的鞋,穿上了新鞋。大小刚刚好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的鞋码?”

“我……”沈晚晚的脸更红了,“我猜的。”

林默看着她通红的脸颊,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。他想说什么,可最终只是轻轻说了句“谢谢”。

日子就这么过着,清贫却充满希望。每个周末他们都会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公园自习,一个人做题,一个人背书。有时候累了,就坐在长椅上聊天,聊家乡,聊未来,聊那些遥远却闪闪发光的梦想。

林默说,他想学建筑,想盖很多很多房子,让所有人都能住上好房子。

沈晚晚说,她想学医,想当医生,治病救人。

“当医生好啊。”林默望着远处,“晚晚,你一定能成为最好的医生。”

“那你也能成为最好的建筑师。”

他们相视一笑,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身上,像是给未来镀上了一层金边。

可是命运从来不会让幸福持续太久。

初三那年,林默的爹病重了。他在床上躺了好几年,这一回是真的撑不住了。林默请了假回去,三天后回来的时候,胳膊上戴了黑纱。沈晚晚远远看着他提着行李走进校门,他的背挺得笔直,脸上的表情很平静,平静得让她心里发慌。

“阿默哥……”她跑过去,却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林默看着她,扯了扯嘴角,像是想笑,却没能笑出来。

“没事,晚晚。”他的声音哑得厉害,“我没事。”

他怎么会没事呢?沈晚晚知道,虽然林默很少提起他爹,但他一直是孝顺的孩子。小时候他爹在建筑工地干活,每次回家都会给他带一颗糖。后来腰伤了,躺床上不能动,林默每天给他翻身擦背,从不抱怨。

那天晚上,沈晚晚在操场边找到了林默。他坐在台阶上,望着天空发呆。她在旁边坐下,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陪着他。

“小时候,我爹跟我说,做人要争气。”林默突然开口,声音很轻,“他说咱家穷,可穷不是原罪,认命才是。他让我好好读书,将来走出这个山沟沟。”

沈晚晚静静地听着。

“可他就这么走了,他还没看到我出息呢。”林默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晚晚,我还没来得及让他享一天福呢……”

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。沈晚晚伸手握住了他的手,那只手冰凉冰凉的,在她手心里微微颤抖。

“阿默哥,你还有我呢。”她轻声说,“我会一直在的。”

林默转过头看着她,月光下,她的脸庞苍白而坚定,眼睛里有温柔的光。他没有说话,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,紧紧的。

中考那年,林默考得很好,全县第三。可他在收到成绩单的那天,却没有沈晚晚想象中的兴奋。他只是平静地把成绩单折好收起来,然后继续劈他的柴。

“阿默哥,你不高兴吗?”

“高兴啊。”林默笑了笑,“晚晚,明年你也好好考。不管考到哪里,都要好好读。”

那时候沈晚晚没有多想,她全心投入了初三的备考中。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学习、吃饭、睡觉,每天和林默说一会儿话。一切都和以前一样,又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。可她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。

中考结束,林默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。沈晚晚高兴得不行,她觉得阿默哥离梦想又近了一步。可她发现,林默的笑容总是淡淡的,像是藏着什么心事。

那个暑假,林默特别忙。他去了镇上的工地搬砖,一天干十几个小时,晒得脱了好几层皮,手上全是血泡。沈晚晚心疼得不行,每天都去给他送饭,可他不让她多待,总是吃完就赶她走。

“这里又脏又热,你一个女孩子待在这里不好。”

“有什么不好的?”沈晚晚倔强地站在工地边上,“你能待我就能待。”

林默拿她没办法,只好由着她。可沈晚晚注意到,林默那个暑假攒下的钱,一分都没有花。她把省下来的生活费给他,他也不肯收。

“你留着交学费。”他说,“我的事你别操心。”

高一开学前,林默特意找到沈晚晚。

那是八月末的傍晚,晚霞把整个青石村染成了橘红色。他们两个坐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,就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。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,递给沈晚晚。

“晚晚,这个给你。我明天要去市里报到了,你在学校要好好的。好好吃饭,别省钱,身体要紧。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。”

沈晚晚接过信封,打开一看,里面装着一沓钱,有整有零,厚厚一叠。

“阿默哥,这是——”

“我暑假打工赚的,没多少,你先拿着用。”林默打断她,“你明年就要中考了,营养得跟上,别像以前那样省着吃了。”

“可这是你的钱,你上学也要用啊。”

“我有奖学金,够用了。”林默笑了笑,“你不用担心我,我在市里什么都好。你只要好好学习就行。”

沈晚晚握着那个信封,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她想说很多话,可最终只说了句:“阿默哥,你在市里也要好好的。”

“知道了,你都说多少遍了。”林默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,“傻丫头,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。等我放假就回来看你。”

第二天一早,林默就背着行囊离开了。沈晚晚站在村口目送着他上了去镇上的班车,车子扬起一路尘土,渐渐消失在盘山路的拐角处。

那是2009年8月31日,沈晚晚记得很清楚。那天她在那棵老槐树下站了很久,直到夜幕降临,直到她娘喊她回家吃饭。

后来她才知道,林默根本就没有去市里。

新学期开始了,沈晚晚升入了初三。

身边的同学都在讨论中考的事,讨论想去的高中,讨论未来的梦想。沈晚晚比以往更加刻苦,她给自己定下了目标:一定要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,和林默哥上同一所学校。

她每天都学习到深夜。宿舍熄灯后,她就搬个小凳子到走廊尽头,借着路灯的光看书做题。值夜班的宿管阿姨劝了她几次,后来也就不说了,只是偶尔会给她递一杯热水。

周末的时候,她会给林默发短信。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,林默用的是一部老旧的诺基亚,键盘上的字都磨没了。他们的短信都很简短——

“阿默哥,最近好吗?”

“挺好的。你呢?”

“我也挺好的。学习有点累,但能坚持。”

“注意休息,别太拼了。晚安。”

“晚安。”

每次收到林默的回复,沈晚晚都会反复看好几遍。她总觉得林默的短信越来越简短了,有时候好几天才回一条。她安慰自己,高中课程忙,阿默哥肯定是学习太累了。

可是有些事情,再迟钝的人也会察觉到不对。

那是十月的一个下午,沈晚晚的班主任把她叫到了办公室。“沈晚晚,你家里出什么事了吗?”

沈晚晚一愣:“没有啊,怎么了?”

“那就好。”班主任松了口气,“我看你最近瘦得厉害,脸色也不太好,还以为是家里遇到什么困难了。要是有什么事情,一定要跟老师说。”

“谢谢老师,我真的没事。”

从办公室出来,沈晚晚一个人去了操场。她坐在看台的台阶上,掏出手机,翻到林默的号码,犹豫了很久。

电话拨通了,响了很久,没有人接。她又打了一遍,这次接通了,可那头传来的声音却不是林默的。

“你找阿默?他在搬货呢,现在没法接电话。”

“请问您是……”

“我是他工友。你是哪位?”

工友。搬货。

这两个词像两把刀,同时扎进了沈晚晚的心口。

“麻烦您让他有空给我回个电话,”沈晚晚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,“我是他妹妹。”

挂了电话,她坐在台阶上,一动也不动。秋风吹过来,带着操场边梧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。一片黄叶落在她的膝盖上,她低头看着那片叶子,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。

阿默哥没有去市里。他在做工。他在骗她。

她想起那个信封里的钱,有零有整的钞票,有的皱巴巴的,有的还沾着油渍。他说是暑假打工赚的,他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,自己却——

沈晚晚猛地站起来,往校门口跑去。

她坐了两个小时的班车回到青石村,又走了四十分钟的山路,找到林默他娘说的那个“县上的工厂”。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工厂,是县城边上一个小型的水泥制品厂,到处都是灰蒙蒙的水泥粉尘。几个工人正在院子里装车,一个个灰头土脸的,分不清谁是谁。

“请问,林默在这里吗?”

一个工人指了指后面的仓库。沈晚晚走过去,推开了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。

仓库里堆满了水泥袋,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粉尘。一个瘦高的身影正弯着腰,把一袋水泥往肩膀上扛。那袋水泥足有五十公斤,压得他整个人往下沉,背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,汗水和水泥灰混在一起,在身上结成了灰色的泥浆。

沈晚晚站在门口,看着那个身影把水泥扛到外面的卡车上,又走回来,弯腰去搬下一袋。他的动作很机械,像是已经重复了成千上万次。

“阿默哥。”

那个身影猛地顿住了。他直起腰来,回过头。

沈晚晚看到的,是一张她几乎认不出来的脸。林默黑了,瘦了,颧骨高高凸起,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。他的头发上、脸上、衣服上全是灰,只有一双眼,还是她熟悉的那双眼,此刻正写满了惊慌。

“晚晚?你怎么……”

“你骗我。”沈晚晚的声音在发抖,“你说你去市里了,你说你上了高中,你骗我。”

林默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
“为什么?”沈晚晚往前走了一步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,在满是灰尘的空气里划出两道清晰的痕迹,“你为什么要这样?你明明考上了,你明明可以去读书的,你为什么要这样!”

她从来没有这么大声跟林默说过话。可此刻她控制不住自己,那是一种从心底涌上来的痛,痛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来。

林默低下头,看着自己满是老茧的双手。

“我爹走的时候,家里欠了债。”他的声音很低,低得像是说给自己听的,“我娘一个人还不了。晚晚,不是我不想读,是我不能读。”

“你可以告诉我的,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

“告诉你又能怎样?让你跟着操心?你明年就中考了,不能被这些事分心。”林默抬起头看着她,眼神里有一种沈晚晚从没见过的坚定,“晚晚,我们家已经翻不了身了。但你不一样,你还能翻身。你只管往前走,别的都别管。”

“什么叫你们家翻不了身了?”沈晚晚抓住他的手臂,那只手臂硬邦邦的,全是肌肉和骨头,“阿默哥,你才十六岁,你的人生还长着呢,你怎么能说这种话?”

林默没有说话,只是轻轻掰开了她的手。

“晚晚,你回去吧。这里灰大,对你身体不好。”

“我不走。”

“你得走。”林默的声音忽然严厉起来,“你不是要考高中吗?不是要考大学吗?你在这里耽误时间,我这两个月的工就白打了。”

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浇在沈晚晚头上。她愣住了,看着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,塞进她手里。

“这个月的工资,你先拿着。下个月发了再给你送过去。”

沈晚晚低头看着那卷钱,纸币上沾着水泥灰,有的地方被汗水浸得发软。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上面,晕开一圈圈灰色的水渍。

“我不要。”她伸手把钱推回去,“阿默哥,你跟我回去,你回去读书,钱的事我们再想办法——”

“没有办法了。”林默截断她的话,语气平静得近乎残酷,“晚晚,你还不明白吗?现实就是这样。读书是需要钱的,学费、生活费、资料费,哪样不要钱?我要是去读书了,我娘怎么办?那些债怎么办?你怎么办?”

“我可以不——”

“你不能不读书。”林默盯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顿地说,“沈晚晚,你听着,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不读书,只有你不行。你要是敢放弃,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。”

沈晚晚看着他的眼睛,那里面有她不熟悉的决绝,像是把自己所有的后路都断掉了,只剩下一条路——一条他给她铺的路。

“好。”她说,声音很轻,却异常清晰,“我读。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你不能一直这样下去。等我考上了,等我以后出息了,你得来找我。你不能消失,不能不接我电话,不能骗我说你在市里。”

林默沉默了很久。仓库外,卡车发动的声音轰隆隆地响,有人扯着嗓子在喊“装完了没有”。

“好,我答应你。”他终于说,“但你也得答应我,从现在开始,不要再分心管我的事。你的任务只有一个,就是学习。其他的,都交给我。”

那天晚上,沈晚晚一个人坐车回了学校。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山影,月亮很圆很大,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,照着这条她来来回回走了三年的路。她靠在车窗上,泪水无声地滑落。车轮碾过砂石路面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
她在心里发誓,一定要出人头地。不是为了自己,是为了那个在水泥厂里扛袋子的少年。他把自己所有的光都给了她,她不能辜负这一份光。

从那以后,沈晚晚像是变了一个人。她把自己逼到了极限,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背书,晚上十二点之后才睡。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,连吃饭的时候都在看题。老师都说这孩子太拼了,劝她注意身体,她只是笑笑,第二天还是老样子。

林默每个月都会来学校一次,每次都带着钱。有时候是一卷皱巴巴的纸币,有时候是一些零碎的硬币。沈晚晚不肯全要,他就趁她不注意把多余的塞进她的书包里。她发现的时候,他已经走远了。

中考前一个月,林默来的时候带了一个保温桶。

“骨头汤,我让工地的食堂大妈帮忙熬的,你喝了补补身子。”

沈晚晚打开盖子,热气腾腾的汤面上飘着红枣和枸杞。她舀了一口,咸淡刚好。

“好喝吗?”

“嗯。”她点点头,又喝了一大口。

林默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,看着她喝完了一整碗汤。六月的阳光明晃晃的,照得操场上的白色跑道都在发光,知了在梧桐树上叫个不停。他眯着眼睛看远处的教学楼,忽然说了一句:“晚晚,你说那楼是什么结构?”

“啊?”

“那个教学楼,我看着像是砖混结构,不过那几根柱子可能是框架的。等我以后学了建筑就知道了。”

沈晚晚握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。她转过头看着林默,他的眼睛里有她很久没有见过的东西——那种说“我要盖房子”时的亮光。

“阿默哥,你还会去读书吗?”

林默没有回答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,是小时候他们经常买的那种水果糖,一毛钱一颗。

“给你的。”他把糖放在沈晚晚手心里,“考完了再吃,讨个彩头。”

他站起身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。

“我回去了,工地还等着呢。”

“阿默哥。”沈晚晚叫住他。

他回过头。

“我会考上的。”

林默看着她,嘴角慢慢弯了起来。那天的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,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色。沈晚晚觉得,那是她见过的、最让人想哭的笑容。

“我知道。”他说。

2010年6月,沈晚晚走进了中考考场。

三天考试,她没有紧张。不是因为胸有成竹,而是因为她知道,不管结果如何,有一个人都会站在她身后,像那株长在墙角的梅树一样,不管风雪多大,都在那里。

成绩出来那天,沈晚晚正在宿舍收拾东西。班主任一路小跑着冲进来,脸上的笑容比六月的太阳还灿烂。

“沈晚晚,全市第一名!你是全市第一名!”

宿舍里的同学都围过来恭喜她,七嘴八舌地说着“太厉害了”“我就知道你能行”。沈晚晚被她们拥抱着、拍打着,脸上笑着,眼神却在四处寻找。

她拨开人群,跑出宿舍,跑到操场上。她掏出手机,拨了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。

“阿默哥,我考了全市第一。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。她听见林默的呼吸声,有些急促,像是在努力克制着什么。

“你在哪儿?”他问。

“学校。”

“等着,我马上过来。”

一个小时后,林默出现在县一中的操场上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,胳膊上晒得脱了皮,头发乱糟糟的。他看到沈晚晚,先是站着不动,然后大步走过来,一把将她抱了起来,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。

“全市第一!晚晚,你是全市第一!”

沈晚晚被他转得头晕,却笑得停不下来。阳光下,少年的脸上全是汗水,眼睛里的光却比任何时候都亮。

“阿默哥,我能上市一中了。”

“能,当然能。”

“市一中离你近,我可以去看你。”

林默把她放下来,脸上的笑容微微凝固了一下。

“晚晚,我跟你说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我换工作了。不在水泥厂了,去市里的工地,工头是我老乡,工资比以前高。”

沈晚晚愣住了:“你要去市里?”

“嗯。市里的活儿多,机会也多。”林默说得很轻松,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“你不是要上市一中吗?刚好,咱俩一起进市里。”

沈晚晚看着他,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。她知道,林默去市里不是为了什么机会,是因为她要去市里。他在跟着她走,像一道影子一样,不远不近地跟着。

“阿默哥……”

“行了,不说这个。”林默摆了摆手,“这么大的喜事,得好好庆祝一下。走,我请你吃饭。”

他们去了县城那条小吃街,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面。林默坚持加了两份牛肉,又去隔壁摊买了两个烤鸡腿。他们坐在路边的塑料凳上,面对面吃着,面汤的热气在两个人之间升腾。

“晚晚,高中更要好好读了。”林默把碗里的牛肉一片一片夹到她碗里,“市里不比县城,竞争更大。不过你别怕,你能行的。”

“你吃你的,别老给我夹。”沈晚晚又把牛肉夹回去。

“我在工地天天吃好的,不缺这个。”林默护住自己的碗,不让她夹回来,“你多吃点。高中三年是最关键的,身体不能垮。”

沈晚晚知道他的脾气,也不再推让。她把碗里的面吃得干干净净,连汤都喝完了。

“阿默哥,等我以后成了医生,第一个就给你检查身体。”

“好,我等着。”

“然后给你买一套大房子,你不是想住好房子吗?我让你住最好的。”

“行,我等着。”

“你得来找我,不能跑。你答应过的。”

林默放下筷子,看着她的眼睛。路灯在他们头顶亮起来,橘黄色的光晕照得人的脸庞很柔和。

“我不跑。”他说,“你走到哪儿,我就跟到哪儿。我说过的,我会一直在的。”

那个夏天过得很快。

沈晚晚拿到了市一中的录取通知书。录取通知书上印着烫金的大字和学校的照片,那是一座比她想象中还要气派的学校,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图书馆,一切都是崭新的。她把通知书紧紧贴在胸口,就像四年前拿到县一中录取通知书时那样。

这次没有人再逼她订亲了。她娘提起这事的时候,她奶奶摆摆手,说“让她读吧,以后有出息了能挣更多”。不是她们变了,而是沈晚晚的成绩让她们看到了更大的好处。这就是这个家庭的逻辑,沈晚晚早就习惯了。

八月,林默带着她去了市里。

市里比县城大太多了。高楼林立,车水马龙,到处是人,到处是店铺。沈晚晚站在火车站出口,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,心里涌上一阵悸动。这就是她要去的地方,一个崭新的世界。

林默帮她拎着行李,轻车熟路地穿行在人群中。他已经来市里两个月了,晒得更黑了,也更瘦了,但精神看起来还不错。

“学校在城东,我工地也在那边。”他边走边介绍,“从学校到我工地骑车大概二十分钟。你要是有什么事,随时找我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

市一中比照片上还要漂亮。校园里绿树成荫,教学楼是崭新的,操场铺着塑胶跑道,宿舍楼有六层高,每一层都有热水器和洗衣机。沈晚晚站在校园里,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。这里的每一块砖、每一片树叶,都散发着新鲜和希望的气息。

林默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就不能上去了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。

“第一个月的生活费。食堂我打听过了,一荤一素是六块,一荤两素八块。你别省,该吃几荤就吃几荤。”

“知道了,阿默哥,你都说了一百遍了。”沈晚晚接过信封,掂了掂分量,“怎么这么多?”

“不多,刚好够用。”林默笑了笑,“进去吧,好好收拾一下,明天就正式报到了。我先回工地了。”

“阿默哥。”沈晚晚又叫住他。

“嗯?”

她有很多话想说,可到了嘴边,只剩下一句:“注意安全,别太累了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林默挥了挥手,转身走了。

沈晚晚站在宿舍楼下,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校园门口。他走路的样子有些疲惫,微微躬着背,不像以前那样挺拔了。她站在原地看了很久,直到宿管阿姨喊她上去登记。

高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。

沈晚晚被分到了高一二班,是年级的重点班。班上的同学大多来自市里,穿着得体,谈吐大方,用的文具是她见都没见过的品牌。他们讨论的话题和县城的同学不一样——动漫、明星、游戏、旅游,都是她插不上嘴的东西。

但她并不在意。她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:学习。

开学第一次月考,沈晚晚考了年级第二十。这在重点班算是中上水平。她不满意,把错题一道一道抄在错题本上,反复分析。第二次月考,年级第十。期中考,年级第五。期末考,年级第二。

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戴着厚厚的眼镜,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。期末考试后的家长会,他特意把沈晚晚叫到办公室。

“沈晚晚,你哪个亲戚来开家长会?”

“没有,我家里人都在老家,来不了。”

班主任皱了皱眉:“那你家长怎么办?”

“老师,我自己跟您汇报就行。”

班主任看了她一眼,意味深长。后来沈晚晚才知道,那天晚上班主任给林默打了电话——那是她在紧急联系人一栏填的号码。

林默第二天就来了学校。

“你怎么填我的号码?”他站在教学楼下等她。

“我家里的号码填了也没用。”沈晚晚低着头,“他们又不会来。阿默哥,班主任跟你说什么了?”

“没说什么,就说你学习很努力,进步很快。”林默轻描淡写地带过,“挺好的,继续保持。”

沈晚晚觉得他在说谎。后来她偷偷问过班主任,班主任说,“我跟你哥说你是个好苗子,让他好好支持你,别让家庭条件影响了你的前途。你哥眼睛红了,他说他就是死了也要供你读出来。”

沈晚晚听了,跑回宿舍,把脸埋进枕头里,哭了整整一个晚上。

她更加发奋了。高一结束时,她考了年级第一。

高二那年分科,沈晚晚选了理科。她的目标很明确——学医。这个梦想从初二就种下了,现在越来越清晰。她想成为一名医生,想治病救人,更想能亲手照顾那些她在乎的人。

林默听说她想学医,特意去工地附近的书店给她买了几本医学类的科普书。沈晚晚如获至宝,每天做完作业就抱着那些书看,虽然很多专业名词看不懂,但她看得津津有味。

阿默哥的身体还是老样子。不,应该说是越来越差了。他瘦得厉害,一米七八的个子,体重才一百一十斤。沈晚晚每次见到他都心疼得不行,可他总是笑着说没事,说他天生就瘦,吃什么都不胖。

他换了好几份工作。先是工地,后来去了一家物流仓库,再后来去了快递公司当分拣员,工作都是在晚上,从半夜干到天亮。白天他就在出租屋里睡觉,一个月挣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,但人也熬得更厉害。

沈晚晚无数次想让他别干夜班了,可林默从来不给她开口的机会。每次她刚提起,他就用别的话题岔开。

高二下学期,沈晚晚代表学校参加了全省的化学竞赛,拿了一等奖。奖金三千块。她拿到钱的第一反应,是去给林默买一件厚棉袄。

那时候是十二月,北方的冬天冷得刺骨。林默还穿着两年前那件旧棉袄,棉花都结块了,根本不保暖。沈晚晚在商场里挑了很久,最后选了一件藏青色的羽绒服,厚厚的,帽子上有一圈绒毛。

她带着羽绒服去了林默的出租屋。

那是一个城中村的单间,十平方米不到,一张床、一张桌子、一个电饭煲、一个塑料脸盆,就是全部家当。墙上贴着报纸,窗户糊着塑料布,冬天冷风从缝隙里灌进来,夏天又闷又热。沈晚晚每次来这里,心里都难过得不行。她想帮他,可她连自己的生活费都是他给的。

阿默哥不在屋里。她给他打电话,他在快递中转站上夜班,说要到早上六点才下班。

沈晚晚坐在床边等他,等着等着,就睡着了。

凌晨五点多,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,冷风灌进来。沈晚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看见一个黑影扶着墙站在门口。

“阿默哥?”

“晚晚?你怎么在这儿?”林默的声音有些虚弱,他扶着墙慢慢走进来,开了灯。

灯光照亮他的脸,沈晚晚惊得从床上跳起来。

林默的脸色蜡黄,眼睛深凹,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。他的左手按在腰上,眉头紧皱,整个人像是一棵被大风吹弯的树。

“你脸色怎么这么差?”

“没事,刚搬了几件大货,有点累。”他在床上坐下,摘下劳保手套,手上的茧子又厚又硬,指甲缝里全是黑泥。

沈晚晚把羽绒服拿过来:“我参加竞赛拿了奖金,给你买的。快穿上试试。”

林默看着那件新衣服,愣了愣神。

“你拿奖金给我买东西?晚晚,你——”

“我乐意。”沈晚晚打断他,展开衣服披在林默身上,“穿上,看看合不合身。”

羽绒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大了。他又瘦了,肩膀薄得像一张纸,衣服空荡荡的。

“大了,回头换个小号的。”沈晚晚说。

“不用,这样挺好的。大了能多穿几年。”林默在袖子里摸索着,摸出标签看了一眼,“四百八?晚晚,这也太贵了——”

“我喜欢就好。”沈晚晚在他身边坐下,“阿默哥,你再等我两年。等我上了大学,就能做兼职了。到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苦了。”

“我不苦。”林默低头看着那件羽绒服,手在光滑的面料上轻轻摩挲。他从小就喜欢摸新衣服,因为一年到头也穿不上一件新的。

“我是真心想让你过好日子。”沈晚晚的声音低下来,“我每天在学校里,风吹不着雨淋不着,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,吃热乎的饭,睡暖和的被窝。可你呢?你在这种地方,大冬天夜里还要搬货。阿默哥,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自私了。”

“你胡说什么。”林默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柔,“晚晚,你不知道,我每天在仓库里搬货的时候,心里想的是你在教室里学习的样子。街灯照进来的时候,我就觉得那光不是街灯,是你。你一出现,这个灰扑扑的世界就亮堂了。”

沈晚晚慢慢红了眼眶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。她偏过头,不想让他看见。

“等我以后出息了,让你享一辈子福。”

“好,我等着。”林默摸了摸她的头,就像小时候那样,“天快亮了,你早点回学校吧。这地方太冷了,你冻坏了。”

沈晚晚站起身,走到门口,又回头看他。

林默坐在床边,穿着那件新羽绒服,裹得像个粽子。他在笑,那笑容和几年前在雪地里递给她《唐诗三百首》时一模一样。

屋外的天光慢慢亮起来,远处传来早班公交车的鸣笛声。这个城市正在苏醒,成千上万的人开始新一天的活计。而在这间逼仄的出租屋里,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和一个十六岁的少女,正在用各自的方式,蹒跚着向未来跋涉。

第三章 山高水远

首都的秋天来得很快。

九月中旬,银杏叶就开始黄了。医学院的校园里种满了银杏,风一吹,金黄的叶子簌簌地落,铺满整条主干道。沈晚晚每天踩着这条金色的路去上课,从一开始的恍惚到后来的习惯,用了大概一个月。

医学院的课程比她想象中要重得多。大一上学期就有系统解剖学、组织胚胎学、医用化学、细胞生物学,每一门都像一座山。班上的同学大多来自全国各地的重点高中,底子好得惊人,有的在高中阶段就拿过生物奥赛金牌。沈晚晚第一次感到压力——不是那种让她喘不过气的压力,而是一种更隐秘的、让她不敢有丝毫懈怠的紧迫感。

她不能输。她没有资格输。

开学第一周,她去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登记,申请了图书馆的兼职岗位。每周三个晚上,从六点到十点,在医学分馆整理书籍,一个月能挣四百块。她又找了一份家教,周末两天去给一个高二学生补习化学和生物,一次两小时,一周两次。

日子排得满满当当。每天早上六点起床,晚上十一点回宿舍,洗漱完还要再背一会儿单词。同寝室的三个女生一开始还约她一起吃饭逛街,后来发现她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去做家教的路上,也就不怎么叫她了。

“沈晚晚,你也太拼了吧?”室友何茜是个北京姑娘,性格爽朗,“周末跟我们出去转转呗,你好歹也看看北京城长什么样。”

“下次吧。”沈晚晚每次都这么说,可她从来没有“下次”。

何茜也不是真的介意。她说沈晚晚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,说不清楚,就是让人觉得这个女孩子柔柔弱弱的,骨子里却硬得很。像什么呢?有一天何茜想了很久,终于想出来了:“像梅花,看着娇弱,其实能在雪里开花。你说是不?”

沈晚晚听到这话的时候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那是开学以来,何茜第一次看到她笑得那么好看。

每个月的第一个周末,沈晚晚会给林默打电话。那是他们约好的时间,林默说不要打太勤,电话费贵。其实沈晚晚知道,他是怕影响她学习。

十月的那个电话,林默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。他说他换了个工作,在一家电商仓库做分拣,夜班,工资比以前高了五百。

“你怎么又上夜班?”沈晚晚急了,“你上次不是说换白班了吗?”

“晚晚,我跟你说过,夜班工资高。”林默的声音很平静,“而且仓库里不冷,比工地上舒服多了。”

“那你上次的肺炎好了吗?你还咳嗽吗?”

“早好了。你一个刚上大学的学生,管那么多干嘛?”

“我就是管你。”沈晚晚握着手机,声音有点发抖,“阿默哥,你就当为了我,别上夜班了行不行?你看你之前不就咳血了吗?夜班熬夜,肺病最容易迁延不愈,要是拖成慢性的怎么办?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,然后林默轻轻笑了一声。

“我们晚晚才上了一个月医学院,就会教训人了。”

“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。”

“我也没有开玩笑。”林默的声音认真起来,“晚晚,你听我说。你现在在医学院,花销比在中学大多了吧?就算有奖学金,书要不要买?资料要不要买?吃饭要不要花钱?你放心,我会量力而行,不会把自己累死的。”

沈晚晚知道,在这些事上她永远说不过他。林默认定的事,八头牛都拉不回来,这是她从小就知道的。

“那你答应我一件事。”她说。

“什么事?”

“你每个月至少要去医院检查一次。就一次。把检查结果发给我看。”

“晚晚,体检要钱——”

“我寄给你。”沈晚晚毫不犹豫地说,“我做家教挣了钱,下个月还能在图书馆多排一个班。阿默哥,你要是不愿意花我的钱,那你就是看不起我。”

电话那头又沉默了。过了很久,林默叹了一口气。

“你这脾气,也不知道随了谁。”

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。沈晚晚每个月给林默寄一笔钱,专门让他做体检和看病用。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,也许是因为上次那团带血的纸巾,也许是因为林默过于苍白的脸色。她心里有一种隐隐的不安,像一个悬在头顶的东西,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掉下来。

十二月的北京下了第一场雪。那天沈晚晚正在实验室上解剖课,一抬头看见窗外飘起雪花,她举着解剖刀的手停住了。老师喊了她一声,她才回过神来。

她想起了青石村的雪。想起了墙根那株梅树。想起了那个在雪地里递给她《唐诗三百首》的少年。

下课后她给林默发了一条短信:“北京下雪了。阿默哥,你那边冷吗?”

过了很久,林默才回复:“穿上那件羽绒服了,很暖和。”

沈晚晚看着这条短信,心里涌上一阵说不出的苦涩。那件羽绒服是她高二那年用竞赛奖金给他买的,到现在已经穿了好几年了,洗了多少次,早就不保暖了。可他还在穿。

过年的时候,沈晚晚想要回青石村,但最终没有回去。一来一回的路费够她两个月的生活费。林默在电话里说他要回村看他娘,沈晚晚就让他在村里帮她看看她娘。其实她对那个家早已没有什么期待,只是终究还是要尽一份心意。

大年三十那天晚上,她一个人待在宿舍里。其他三个室友都回家了,整栋宿舍楼空荡荡的,走廊里连个脚步声都没有。她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,加了个鸡蛋和几片生菜,也算是年夜饭。

外面此起彼伏地响着鞭炮声和烟花声。她坐在窗边,看着夜空中不断绽放的烟火,五光十色,把雪地照得一明一暗。手机震了一下,是林默发来的短信。

“新年快乐。在干嘛?”

“看烟花。你呢?”

“跟我娘刚包完饺子。”

沈晚晚想了想,拨了过去。电话接得很快。

“吃了吗?”林默问。

“吃了,室友走之前给我留了好多吃的。”她撒了谎,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在大年三十吃泡面。

“晚晚,你在那边还习惯吗?”林默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些沙哑,大概是又感冒了。

“习惯了。学校挺好的,老师也很好。你知道吗,我们解剖课的老师特别厉害,他做过好多年临床,讲课时会穿插好多真实的病例。他说一个好的医生不光要有技术,还要有同理心,要能站在病人的角度去想问题——”

她说着说着就停不下来。林默在电话那头安静地听着,偶尔笑一声。

“看来你是真喜欢学医。”

“喜欢。”沈晚晚认真地说,“阿默哥,我觉得我选对了。每次学到新东西,我都觉得离我想要的样子又近了一步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林默的声音轻轻的,“你高兴,我就高兴。”

窗外的烟花越来越密集了,把整个天空炸得跟白昼一样。沈晚晚握着手机,忽然觉得没有那么孤单了。

“阿默哥,新年快乐。”

“新年快乐,晚晚。”

“你要好好的。”

“你也是。”

挂了电话,沈晚晚看到林默又发了一条短信过来。只有两个字。

“加油。”

她反复看了很多遍,然后把手机贴在胸口。窗外的烟花声渐渐稀疏了,她靠在床头,想着那个在青石村老屋里过年的少年,想着他站在雪地里朝她笑的样子。

快了。还有七年。七年之后她就能毕业了,到时候她一定要把阿默哥接到身边,再也不让他吃苦。

大一结束的时候,沈晚晚的专业成绩排在全年级前三。

学院给她颁发了优秀学生奖学金,加上她平时打工攒的钱,她终于凑够了一笔数目。暑假她没有回家,而是报了学校的暑期科研项目,跟着导师在实验室做课题。剩下的时间继续做家教,继续泡图书馆。

林默在那年夏天来了一趟北京。

那是七月末的午后,沈晚晚正在实验室里给细胞换液,手机在实验服口袋里震了起来。她接起电话,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,带着笑意:“晚晚,我在你学校门口。”

她手套都来不及摘就往楼下跑。

林默站在医学院主楼门口,穿着一件灰色的短袖衬衫,黑色的长裤,都是新的。他看起来比过年时更瘦了,皮肤晒得黝黑,但精神不错,眼睛里亮亮的,脸上带着她熟悉的笑意。

“阿默哥!”沈晚晚跑过去,差点撞到他身上,“你怎么来了?你怎么不早说?”

“我跟你说过的,你忘了?”林默笑着说,“我攒了假,来北京看看你,顺便看看首都。”

沈晚晚愣了一下。她想起来,是说过,在上次打电话的时候,林默说过他攒了几天假,想出去走走。她当时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。

“你坐的什么车?坐了多久?”

“硬座,十七个小时。”林默揉了揉脖子,“还行,比搬货轻松。”

“你怎么不买卧铺——”

“卧铺多贵啊。省下来的钱够请你吃一顿好的了。”林默上下打量着她,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意,“你胖了点,脸上有肉了。看来大学伙食还不错。”

“哪有胖。”沈晚晚摸了摸自己的脸,不好意思起来。

“胖了好看。以前瘦得跟竹竿似的。”

那天沈晚晚请了假,带着林默逛了北京城。他们去了天安门广场,去了故宫,去了颐和园。林默一路都在惊叹,他说他从没想过自己能亲眼看到这些只在课本上见过的地方。沈晚晚注意到他在故宫里盯着那些古建筑的榫卯结构看了很久,眼睛亮得像小时候那样。

“太厉害了。”他喃喃地说,“几百年前的工匠,怎么能把木头咬合得这么准。”

沈晚晚站在旁边,看着他的侧脸。阳光透过宫殿的窗棂洒进来,在他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那一刻,她觉得站在她面前的不是那个在仓库里扛货的工人,而是真正的林默——那个想要学建筑的少年。

“阿默哥,你一定要去读书。”她忍不住又说了一遍。

林默回过神来,笑了笑:“不是说好不提这个了吗?走,我带你去吃烤鸭。来之前我查了,前门那边有一家,又便宜又正宗。”

他们找到了那家藏在胡同深处的烤鸭店,点了一只烤鸭,两碗炸酱面。林默片鸭子的手很稳,每一片都厚薄均匀。沈晚晚看着那双布满老茧的手,心里又酸又涩。

“你那手,以前可是写毛笔字都能拿奖的。”她轻声说。

林默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把手背翻过来覆过去,然后毫不在意地笑了一下:“劳动人民的手,粗糙是正常的。吃菜,趁热。”

他把最好的一片鸭皮夹到她碗里。

那天晚上,沈晚晚送林默去火车站附近的旅馆。他订的是最便宜的那种,六十块钱一晚,八人间,屋子里挤满了南来北往的赶路人。沈晚晚站在门口,看着屋内那一排排简陋的上下铺,死活不肯走。

“阿默哥,我们换个地方吧。学校附近有招待所,条件稍微好一点——”

“就住一晚,明天一早就走了,不值当花那个钱。”林默推着她往外走,“你早点回学校,晚了不安全。”

“可是——”

“沈晚晚。”林默又叫了她的全名,“你回去。明天我上车了给你发消息。”

沈晚晚知道拗不过他。她站在旅馆门口,看着林默朝她挥手,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她转过身,走了几步,又回头。他还站在那里,像一棵被风吹弯了却不肯倒下的树。

第二天上午,林默踏上了回程的火车。他从车窗探出头来,沈晚晚把一个塑料袋塞进他手里。

“什么?”

“给你带的吃的。火车上的盒饭又贵又难吃,这里面包和火腿肠,还有几盒牛奶。你回去路上吃。”

火车开动了,林默隔着窗户朝她挥手。沈晚晚跟着火车走了几步,然后站住了,看着那列绿色的列车渐渐远去,消失在铁轨的尽头。

火车开动后,林默回到座位,从那个塑料袋里拿出面包和火腿肠。然后他摸到了一个信封。他愣了一下,打开信封,里面装着一沓钱,是她这个暑假攒下的全部家教费。还有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:

“阿默哥,这些钱你拿着。该看病看病,该补身体补身体。别省。你答应过的,每个月做一次体检。下次再见到你必须胖十斤,这是我给你定的任务。——晚晚”

林默坐在硬座上,把那张纸条看了一遍又一遍。窗外,华北平原上大片的玉米地正在盛夏里疯长,满眼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绿色。他把纸条折好,放进了衬衫口袋里,贴着心口的位置。

列车轰鸣着驶向南方。

大二那年,沈晚晚开始接触临床基础课程。

《诊断学》《内科学》《外科学》,一门接一门,每一门都是厚厚的大部头。她像一块海绵一样拼命吸收着知识,成绩始终保持在年级前列。导师注意到了这个来自农村的女孩,说她动手能力强,思维缜密,更重要的是,她对待每一个病例都有一种超出常人的认真和共情。

“沈晚晚,你做医生是为了什么?”有一次导师在实验室里随口问她。

沈晚晚想了想,说:“我想有能力保护我在乎的人。”

导师点了点头,没有再多问。

和高中时一样,沈晚晚和林默保持着每个月一次的固定通话。林默说他的身体好多了,换了白班,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调度。沈晚晚问他有没有做体检,他每次都说做了,一切都好。

“体检报告呢?”沈晚晚追问。

“扔了。那些纸片子有什么好看的。”林默总是这么说。

但她让他拍照片发过来的时候,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。有一次他说手机摄像头坏了,有一次他说体检报告找不到了。沈晚晚隐隐觉得不对劲,但隔着千里之遥,她能做的有限。

大二的寒假,她终于攒够了回家的路费。两年没回去了,她需要看看阿默哥到底怎么样了。

那年冬天特别冷,南方罕见地下了大雪。沈晚晚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回到市里,又坐了两个小时的汽车回到青石村。村子变化不大,还是那些老房子,还是那些弯弯绕绕的土路。雪后的村庄更加安静,偶尔有狗吠声从巷子深处传来。

她没有先回家,而是直接去了林默家。

院子的门虚掩着,她推门进去。院子里堆着几捆柴火,几只母鸡在雪地里刨食。堂屋的门开着,她看见林默坐在桌前,正在低头写着什么。他的背影比两年前佝偻了许多,肩膀高高耸起,脊椎的骨节透过薄薄的棉袄清晰可见。

“阿默哥。”

林默猛地回过头来,看见是她,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欢喜。他站起来,动作有些迟钝。

“晚晚?你怎么回来了?你不是说今年不回来过年吗?”

“我想回来就回来了。”沈晚晚走过去,仔细地看他的脸。

他瘦得厉害。颧骨高高凸起,眼窝深陷,皮肤带着一种不健康的蜡黄色。他笑起来的时候,眼角的细纹比她记忆中深了许多。

“你脸色很差。”沈晚晚直截了当地说,“你到底有没有去医院?”

“去了,真的去了。”林默搬了个凳子给她坐,“你坐,我给你倒水。”

他去厨房的几步路走得有些慢,微微佝着身子。沈晚晚的目光追着他的背影,她注意到他在端水的时候手在抖,杯子里的水洒出来几滴。

“你的手怎么回事?”

“累的。年底活多,连着加了几个班,休息一下就好了。”林默把水递给她,在她对面坐下,“你怎么样?学业还顺利吗?”

他显然不想聊自己的身体。沈晚晚了解他,越逼他说他越不说。她接过水,换了个话题。但她在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:这次必须带他去医院,做一个彻底的检查。

可是第二天,当她提出要带他去市医院的时候,林默的态度异常坚决。

“我不去。”

“阿默哥——”

“晚晚,你难得回来一趟,多去陪陪你娘和弟弟。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,不需要你担心。”

“你清楚什么?你都没有检查——”

“我说了不去。”林默的语气罕见地严厉。他看着沈晚晚有些受伤的表情,语气又软下来,“过年呢,去医院不吉利。等过了年,开春了,我自己去,行不行?”

沈晚晚没有继续坚持,但她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。

她在青石村待了五天。每天晚上,她都能听到林默压抑的咳嗽声从隔壁院子里传来。那咳嗽声又深又闷,像是从胸腔最深处挤出来的,一声比一声费力。有一晚她实在忍不住,悄悄爬起来走到林默家的院墙边,透过墙缝往里看。

林默蹲在院子角落里,用手捂着嘴,咳得整个人蜷成了一团。月光下,他松开手的时候,掌心里有一团暗红色的东西。他低头看了很久,然后用雪擦了擦手,慢慢站起了身。

沈晚晚站在墙外,用手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。冰冷的月光洒在雪地上,她浑身都在发抖。她很想冲进去,抓住他,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。但她知道她不能。林默不想让她知道的事,她戳破了,他只会藏得更深。

她站在墙外,无声地掉眼泪。夜风把她脚边那株梅树上的雪吹落,沙沙地响。

回北京的前一天,沈晚晚做了一件事。她找到了林默的工友,那个之前在电话里有过一面之缘的、在物流公司干活的老乡。

她在镇上的一家小饭馆约他见面。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,瘦瘦的,人很和气。听说沈晚晚是林默的“妹妹”,他夸了林默好几句——“你哥这人,踏实,肯干,再苦再累从来不哼一声,我们都说他是铁打的。”

“他最近身体怎么样?”沈晚晚问。

中年男人的表情出现了变化,但他很快掩饰住了:“还行吧。就是有点咳嗽,估计是抽烟抽的。”

“他早就戒了。”沈晚晚说。

中年男人愣了一下,干笑了两声:“那就是熬夜熬的。干我们这行的,身体都有点小毛病,没什么大事。”

沈晚晚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问:“哥,你别瞒我。他在吃的是什么药?”

中年男人的笑容一点点消失了。他低下头,沉默了很久。

“姑娘,这事儿阿默不让跟别人说。他说谁也不能告诉,尤其是你。”

“我不是别人。”沈晚晚的声音平静得让自己都意外,“我是他在这世上最亲的人。”

中年男人犹豫了很久,最后叹了口气。

“他在吃药。什么药我不认识,那药名字很长,西药。他隔一段时间就去医院拿一次,每次回来脸色都很难看。上个月他说去做化疗——”

“化疗?”沈晚晚的声音骤然拔高了。

中年男人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,脸色变了。“不是,我可能记错了,可能是别的什么——”

“化疗是治什么病的你告诉我。”沈晚晚盯着他,眼泪已经涌了上来,“你告诉我,他到底是什么病?”

饭馆里安静得只剩下后厨传来的炒菜声。中年男人不敢看她的眼睛,低着头,把手里的打火机翻来覆去地拨弄。

“姑娘,你得回去问他。我不能说。我真的不能说。”

沈晚晚没有逼他。她结了账,走出饭馆,站在路边的雪地里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。午后的阳光很刺眼,可她觉得周身都是冷的。

化疗。他说过只是肺炎。他说过没什么大事。他说过他会好好的。

她掏出手机,想立刻打给林默。可手指悬在拨号键上,迟迟没有按下去。

她太了解他了。如果他存心瞒她,她怎么问都没有用。他会有无数的理由,无数的说辞。他会说那工友不懂瞎说,他会说化疗只是预防性的,他会说一切都能好起来。

她收起了手机。她决定用另一种方式。

回北京之前,她去了市里的几家大医院,一家一家地查。没有林默的就诊记录。她又去了县医院,也没有。最后,在县医院旁边的一家小诊所里,她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。

诊所的医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,戴着老花镜翻了翻登记本,说:“林默?是不是那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?他来过几次,后来我把他转到省肿瘤医院了。”

肿瘤医院。

这四个字像一把钝刀,一刀一刀割在沈晚晚的心上。她的手按在柜台上,指节发白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
“什么……什么病?”

“那我不清楚了,我只是个社区医生。”老医生摘下眼镜看了她一眼,“你是他什么人?”

“我是他妹妹。”

“那你可得劝劝他。”老医生叹了口气,“他好像一直没怎么好好治,每次来都是开点药就走。我跟他说你这个情况要去大医院系统治疗,他总说没钱,说等等再说。这病哪能等啊……”

沈晚晚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。走出诊所,外面又下起了雪。她站在雪地里,漫天漫地的白,让她想起十一年前那个冬天,那个蹲在墙角给她指梅花看的阿默哥。那时候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,说要学建筑,说要盖房子。

他怎么会变成这样。

他又怎么会不变成这样。

回到北京后,沈晚晚把自己关在宿舍的卫生间里哭了整整一个晚上。室友们都以为她感冒了,隔着门问她要不要吃药。她说没事,只是有点累。

第二天一早,她洗了把脸,去了实验室。

她比之前更拼了。除了学习和兼职,她还主动申请了导师的科研项目,因为做出成果可以申请额外的科研奖金。她把每一分钱都攒下来,每个月定时给林默寄回去,附上一条短信:“拿去买药。别省。你要是不吃,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。”

这是林默曾对她说过的话。现在,她把这句话还给了他。crazyhome2000.com

林默收到第一笔汇款的时候打来电话,语气很急:“晚晚,你哪来这么多钱?你是不是又加了兼职?你课业那么重——”

“我拿了科研奖金。”沈晚晚平静地说,“阿默哥,你想让我好好读书对不对?那你就拿着这钱,好好治病。你要是不配合治疗,我就退学回来照顾你。我不是在跟你商量。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。最后林默轻轻地说:“晚晚,你都知道了?”

“我知道得不够多。”沈晚晚的声音终于忍不住颤抖了,“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

“怕你分心。”

“你以为你这样瞒着我,我就不分心了吗?我每天晚上都在想你到底怎么了,我查你那些症状对应什么病,我——”她说不下去了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。

“晚晚。”林默的声音隔着电话传来,疲惫却温柔,“别哭。我听你的,我好好治。你放心在学校里待着,别回来。你回来,我就不治了。”

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。彼此用最硬的话说着最深的牵挂。

日子就这样一日一日地熬着。每个月电话里的林默都会说“好多了”,可他的声音越来越虚弱。他开始频繁请假,后来干脆辞了物流公司的工作,在镇上找了一个看仓库的轻活。他把沈晚晚寄回去的钱大部分都省下来,寄回给她。沈晚晚收到汇款单的时候,气得浑身发抖。

“你把钱寄回来干什么?这是给你治病的!”

“我用不了那么多。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,身上得有钱。”

沈晚晚没有和他继续争执。她把钱存起来,攒够了就去给他买药——那些靶向药、免疫制剂,有的要从国外代购,贵得让人绝望。她动用了一切能调动的关系,托导师、托学长学姐、托在医院实习的前辈,能省一点是一点。

可是所有这些努力,在巨额的治疗费用面前,都像水滴落入沙漠。

大三那年暑假,林默的病情突然恶化了。

是林默的娘打来的电话。老人家在电话里哭得说不出完整的话,断断续续地告诉她:“阿默住院了,县医院,大夫说情况不好,让转到省城去。”

沈晚晚放下电话就去买了当天最早的火车票。挤了十六个小时的火车,又倒了两趟汽车,赶到县医院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。

她走进病房的时候,林默正靠在床头,望着窗外发呆。他瘦得只剩一副骨架,颧骨和锁骨像是要从皮肤下刺出来。听见脚步声,他转过头来,看见是她,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那笑容虚弱得像一层薄薄的纸,风一吹就要碎掉。

“你怎么又跑回来了。”

沈晚晚没有说话。她走到床边,伸手去摸他的额头。烫的。又去看他的手指,指甲发紫,末端微微鼓胀——杵状指。她在《诊断学》上学过,这是慢性缺氧的表现。

“我看看你的腿。”她掀开被子,用手指在脚背上按了一下。皮肤凹陷下去,许久没有弹回来。凹陷性水肿。心功能不全。

“专业课学得不错。”林默还有心思开玩笑。

“你多久没好好治了?”沈晚晚强忍着情绪问他。

“一直都在治。”林默说得漫不经心,“就是药太贵了,有时候断几天。”

“断几天?你知道断了几天会怎么样吗?你知不知道——”

“晚晚。”林默握住她的手,那手指冰凉而枯瘦,“别生气了。你看看你,一见面就跟我发脾气。”

他的手心几乎没有温度。沈晚晚努力憋着眼泪,反握住他的手,用力地,像是要把自己的体温传给他。

“转院。明天就去省城。”

“省城太远了,一来一回——”

“我说转院就转院。”沈晚晚不容拒绝地看着他,“林默,我现在的专业成绩是年级第一。我的导师是附属医院的大主任。你要是不信我能安排好,那你就是不信我这三年书都白读了。”

林默看着她,眼眶里有光在闪动。半晌,他点点头,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。

“好。听你的。”

沈晚晚出去办了转院手续。林默娘跟在她身后,抹着眼泪说:“晚晚,家里没钱了。阿默这些年挣的钱都供你读书了,他自己的积蓄也花得差不多了——”

“阿姨,钱的事我来想办法。”沈晚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,忽然觉得肩上一沉。

她能有什么办法呢。她攒的那些钱、那些科研奖金、那些每个月省下来的生活费,在癌症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。但她不能在林默娘面前露出任何怯意。

当夜,沈晚晚守在病房里。林默吃了药睡了,呼吸粗重而不均匀,偶尔会在睡梦中皱眉,像是在忍耐着什么疼痛。她握着他的手,趴在床边,一夜无眠。

月光从窗外照进来,洒在他的脸上。那张她从小看到大的脸,如今变得如此消瘦,如此苍白。她想起了很多年前,他蹲在雪地里,从怀里掏出那本《唐诗三百首》递给她。那时候他的手还是干净的,没有茧子,没有老皮,指甲里没有洗不掉的污渍。

她欠他太多了。多到她在心里暗暗发誓,如果有来生,她一定要换过来——换她来守护他,换她来吃苦,换她来把所有梦都藏进心底,去成全他的。

如果有来生。

第四章 大雪压枝

省城医院的走廊很长,长得像是永远走不到头。

沈晚晚扶着林默走进住院部大楼的时候,他忽然在门口站住了。腊月的风从身后灌进来,掀起他身上那件旧羽绒服的下摆。他回过头看着沈晚晚,说了一句让她心碎的话。

“晚晚,要不咱们回去吧。我这病我心里有数,花再多钱也没用,别浪费了。”

“你再说一句这种话,我现在就办退学。”沈晚晚头也不回地往前走,“你试试看。”

林默看着她的背影,没有再说话。

转院手续办了两天。沈晚晚动用了导师的人脉,联系到了省肿瘤医院呼吸内科的主任。导师在电话里说,这个学生是我带过最好的,她家里遇到困难,请您多费心。沈晚晚站在旁边听着,眼眶酸得厉害。

住院部的病房不大,六人间,林默的床位靠窗。窗外是一棵老槐树,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蒙蒙的天空,几只麻雀在枝头缩着脖子。沈晚晚把林默安顿好,又去楼下买了暖水瓶和脸盆。她把东西一件一件摆好,然后在床边坐下来。

“阿默哥,我明天去找主治医生谈。你要好好配合,听见没有?”

“听见了。”林默靠在枕头上,声音有气无力,嘴角却还挂着笑,“你这样真像个管家婆。”

“我就是你的管家婆。”沈晚晚说完,起身去打水。

开水房在走廊尽头,她端着暖水瓶走了很久。走廊两侧的病房里,有家属在抹眼泪,有病人在轻声呻吟。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和一种说不清的沉闷气味。她把暖水瓶放到热水龙头下,看着热气升腾起来,忽然觉得眼眶一热。

她使劲把眼泪憋了回去。

第二天,她见到了林默的主治医生赵主任。赵主任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,戴着一副金边眼镜,说话带着南方口音。他把沈晚晚叫到办公室,从柜子里抽出一沓检查报告,翻了几页,表情凝重。

“你是病人的?”

“妹妹。”沈晚晚说,“赵主任,您直接跟我说吧,我能承受。”

赵主任看了她一眼。这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,眼神却有一种超出年龄的镇定。他叹了口气,把一张CT片子放到灯箱上。

“你看这里,左肺下叶,这个阴影。还有这里,纵隔淋巴结,已经转移了。”他的手指在片子上缓缓移动,“病理报告昨天出来了,确诊是小细胞肺癌,广泛期。”

沈晚晚学过这些名词。小细胞肺癌,恶性程度最高的肺癌类型,进展快,转移早。广泛期意味着已经失去了手术机会,只能靠化疗和放疗维持。

她的手放在膝盖上,指甲掐进了掌心里。

“生存期呢?”

赵主任沉默了一下:“如果不治疗,三到六个月。如果规范治疗,中位生存期在十到十二个月左右。也有超过两年的,看个体差异。”

沈晚晚觉得有人掐住了她的喉咙。十到十二个月。也就是说,就算用最好的方案治疗,阿默哥也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。

“赵主任,如果积极治疗呢?最好的方案,最好的药,不考虑费用的情况下。”

赵主任摘下眼镜,用衣角擦了擦:“小姑娘,我知道你的心情。但是你哥哥这个情况,我们只能说尽力而为。小细胞肺癌对化疗敏感,但复发率非常高。即使是最好的方案,也很难根治。而且费用确实不低,靶向药、免疫治疗,一个疗程就是几万块。你们家里的经济条件——”

“钱的事我来想办法。”沈晚晚打断了他,声音平稳得反常,“赵主任,您就告诉我,您最好的方案是什么。”

赵主任看了她很久,最后在病历本上写了一串药名。

“这是目前国际上的一线方案,副作用会比较大,但有效率也是最高的。其中有一个靶向药需要自费,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,每个疗程三万二。再加上其他治疗费用,第一个疗程下来,大概需要准备八万左右。”

八万。

沈晚晚在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。她打工一年攒下的钱,加上科研奖金,再加上几个月来林默反寄回来的那些,一共不到两万。

还差六万。

“赵主任,我明天给您答复。在这之前,麻烦您先按常规方案开始治疗,不要让我哥知道费用的事。”

“你哥哥问过我好几次了,说太贵就不治了。”赵主任叹了口气,“我做了二十多年肿瘤科医生,最怕听到的就是这句话。”

沈晚晚从办公室出来,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很久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照在她的脸上,她伸出手挡住了眼睛。走廊里人来人往,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年轻的女孩正在无声地流泪。

她哭了一会儿,然后擦干眼泪,去洗手间洗了把脸。镜子里的自己眼睛有点红,她拿冷水拍了拍脸颊,又对着镜子扯了扯嘴角。不能让阿默哥看到。

回到病房的时候,林默正在咳嗽。那咳嗽声又深又闷,每一声都像是要把肺从胸腔里呕出来。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,手抓着床单,指节发白。护士在给他拍背,沈晚晚快步走过去,从护士手里接过毛巾,一边拍一边低声说:“没事的阿默哥,慢慢来,别急。”

等咳嗽平息下来,林默倒在枕头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他的额头上全是汗,嘴唇发紫——发绀,沈晚晚知道,这是缺氧的体征。

“医生怎么说?”林默喘着气还不忘问她。

“没什么大事。肺炎引起的感染,需要住一段时间院。”沈晚晚用毛巾擦着他额头上的汗,语气平稳,“你好好配合治疗就行,别瞎想。”

“晚晚。”

“嗯?”

“你的眼睛怎么红了?”

“外面风大,眼睛里进沙子了。”沈晚晚垂下眼,“我去给你买点吃的,你想吃什么?”

“随便。”

“那我买馄饨,你上次说想吃馄饨。”

她起身走出了病房,走到楼梯间里,背靠着墙,用手捂住嘴,把所有的声音都堵了回去。楼梯间的声控灯灭了,她被黑暗包裹着,远处传来病房的呼叫铃,一声又一声。

她在黑暗中站了很久。

化疗开始后,林默的身体迅速垮了下去。

第一个疗程的副作用比他想象中更加剧烈。他开始不停地呕吐,刚开始还能吐出点东西,后来胃里什么都没有了,只是干呕,整个人趴在床边,脊背一抽一抽的。沈晚晚用手托着他的额头,另一只手轻轻拍他的背,心里比他还难受。

然后是脱发。有一天早上他醒来,枕巾上落满了黑色的碎发,像是下了一场细密的雨。他看着那些头发愣了愣,然后抬头对沈晚晚笑了一下。

“正好,省了理发的钱。”

沈晚晚没有笑。她从护士站借了一把推子,晚上趁着林默睡着的时候,把他剩下的头发都剃了。她的手很稳,一圈一圈,仔仔细细地推过去。剃完之后,她用毛巾给他擦了擦头皮,然后弯下腰在他的头顶亲了一下。

“还是帅的。”她轻声说。

林默其实已经醒了,可他没有动。他那双闭着的眼睛里,慢慢渗出了湿意。

第一个疗程结束,林默的血象低得厉害,白细胞降到了危险值。赵主任说需要打升白针,一针三百,至少打一周。沈晚晚说好,钱的事我来想办法。

她开始往回翻手机通讯录,一个一个打电话借钱。大学的同学、高中还在联系的老同学、实验室的学长学姐、导师——她把能开口的人都开了一遍口。导师给了她两万,说不用还了。学姐借了她五千,说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还。其他同学也三五百地凑了一些。

可缺口还是很大。八万块的化疗费欠了一些,第二个疗程的费用又在逼近。她每天晚上等林默睡着之后,就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算账。手机计算器上的数字增了又减,减了又增,永远凑不齐。

有一天傍晚,她去医院食堂打饭的时候,遇到了一个女人。

那女人大概四十来岁,穿着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,画着浓妆,手上戴着好几个金戒指。她在肿瘤科走廊里拉住一个护士问路,声音很大,带着一种有钱人的熟络。沈晚晚从她们身边经过的时候,那女人忽然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。

“哎,小姑娘,你是医院的吗?”

“不是,我是病人家属。”沈晚晚说。

那女人把她从头打量到脚,眼神很直接,像是在衡量一件商品。然后她笑了笑,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过来。

“你要是缺钱,可以找我。我手下有几个姑娘,待遇都不错。”

沈晚晚低头看那张名片。正面印着一行烫金的字:金玉会所。背面写着一个地址和一个电话。

她愣了一下,抬起头来。那女人已经走远了,貂皮大衣在走廊尽头飘了一下就消失了。

沈晚晚把那张名片扔进了垃圾桶。

她回到病房,林默正在看电视。电视里放着一部老掉牙的武侠剧,他看得很认真,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。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很重,窗外的槐树上落了一只灰喜鹊,歪着脑袋往屋里看。

“今天感觉怎么样?”沈晚晚把饭盒放在床头柜上。

“挺好的。”林默坐起来,动作很慢,“你呢?你脸色很差。”

“我没事。可能是昨晚没睡好。”

“晚晚。”林默忽然叫她,“你过来。”

她走过去,在床边坐下。林默伸出手,用拇指轻轻蹭了蹭她眼下的位置,那里的皮肤有些青黑。他的手指冰凉而干燥,指腹上有厚厚的老茧。

“你是不是又在借钱?”

沈晚晚没有说话。

“别借了。实在不行就不治了。”林默的声音很轻,“你才多大,不能因为我欠一身债。”

“你再说这种话我就真的退学。”沈晚晚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你以为我会答应吗?”

“那你答应我,别一个人扛着。有什么事跟我说。”

“好。”她低下头,把脸埋进他的手心里,眼泪顺着他的指缝往下淌,“那你答应我,别再说丧气话。”

“好。”林默摸了摸她的头,“不说了。”

那天晚上,沈晚晚独自坐在走廊里,翻看手机里的联系人。她把微信列表从头划到尾,又从尾划到头,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看过去,找那些可能愿意借钱给她的人。她的目光停留在几个名字上——几个她大学以来一直刻意保持距离的名字。

有一个叫周海成的,是她做家教时候认识的家长。四十多岁,做建材生意的,开一辆黑色的奔驰。他对她一直很客气,说她教得好,给她介绍过好几个学生。但每次见面的时候,他的目光总在她身上停留得有些久。

还有一个叫孙鹏的,是她大二那年暑期实习的时候认识的客户。那人三十五岁左右,戴一副金丝眼镜,看着斯斯文文,可私下里给她发过好几条暧昧的消息。她从来没回过。

沈晚晚盯着那些名字看了很久,然后把手机屏幕按灭了。

走廊尽头的夜灯发出微弱的白光,照亮墙上一张张健康宣教海报。那上面写着“吸烟有害健康”“定期体检”“早发现早治疗”之类的标语。

如果阿默哥当初去做了体检。如果他不是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。如果他不是熬了那么多年夜班,扛了那么多年水泥。如果——

她闭上眼睛,把这些念头一个一个压了下去。这个世界没有如果。

第二天,她去银行取出了身上所有的钱,又去缴费处排队交了一部分治疗费。缴费处的女人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,打出一张长长的单子递给她。沈晚晚看着单子上的余额,忽然觉得那串数字像是倒计时——不是阿默哥的倒计时,是她和命运赛跑的倒计时。

她走出缴费大厅,站在门廊下。十二月的寒风吹在她脸上,她裹紧外套,看着医院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。小贩在卖烤红薯,热腾腾的香甜气息在冷空气中散开。一个男孩牵着他妈妈的手从她面前走过,男孩说,“妈妈,等爸爸好了我们回家过年吗?”妈妈说,“嗯,等爸爸好了我们就回去。”

沈晚晚转过身,朝住院部走去。走了两步,她又站住了。她掏出手机,在通讯录里翻到一个群聊。

那个群是周海成建的,里面都是一些在生意上有往来的人。他曾经在群里半开玩笑地说,有什么困难,随时开口,他这个人最喜欢帮助漂亮姑娘。当时沈晚晚觉得这话很恶心,就退了群。后来他又把她拉了进来,她就没有再退。

她翻到一条群消息,是周海成发的:“年底了,想找一个私人助理,帮忙打理一些日常事务。要求不多,年轻、听话、机灵。待遇可以谈。”

沈晚晚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。阳光落在那块小小的手机屏幕上,照得那些字一阵模糊一阵清晰。

然后她按下了拨号键。

电话响了两声就接通了。

“哟,沈老师?稀客啊,怎么会想起给我打电话?”

“周总,您那条招聘消息,还在招人吗?”

“在啊,一直没找到合适的。”周海成的声音里带着笑意,“怎么,有人推荐?”

“我自己。”

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。然后周海成笑了,声音很低沉,像是猎人听到了猎物靠近的脚步声。

“行啊。明天下午三点,来我办公室聊。”

沈晚晚挂了电话,抬头看了看天。灰蒙蒙的云层压得很低,只有天边露出一线窄窄的金光——像是暮色在努力地不给这个夜晚留余地。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大雪,她该去给阿默哥加一床被子了。

她把手机放进口袋,朝住院部走去。风从身后追上来,灌进她的衣领,冷得她直打哆嗦。她没有加快脚步,只是一步一步地走,每一步都踩得很稳。

她想起了老家墙角那株梅树。每年冬天下大雪的时候,雪把枝头压得弯弯的,像是随时要断了。可到了第二天早上,总是能安然挺立在那里。

那都是因为,有些根,是别人看不见的。

周海成的办公室在城东的一栋写字楼里,十层,落地窗可以看到半个省城的风景。

沈晚晚坐电梯上来的时候,手心全是汗。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,头发扎成低马尾,素面朝天——她连一支口红都没有。她不擅长打扮,也不想打扮。她来这里不是以色示人,是用来换钱的。这两件事在她心里有本质的区别,尽管在别人眼里可能没什么不同。

“沈老师,坐。”周海成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,指了指沙发。

他比沈晚晚记忆中更胖了一些,皮带勒在肚腩上方,像是一根绷得过紧的绳子。他的笑容很热情,一双不算大的眼睛从她进门就没有离开过她脸上。

“喝什么?茶?咖啡?”

“不用了,谢谢。周总,我想听听工作内容。”

“爽快人。”周海成在对面沙发上坐下,翘起二郎腿,“很简单,就是住在市区帮我处理一些日常琐事。不用你天天来,有需要的时候过来就行。具体来说嘛,”他顿了顿,“比如帮我收一下客户的资料、整理一些文件、跟进一些事情。不用什么经验,你一定会做。”

说话的时候,他的眼神游过她白皙的脖子,以及她拘谨地交叠在膝盖上的手背。

“待遇呢?”

“月薪两万。做得好有奖金。”

两万。沈晚晚在心里迅速算了一笔账。加上她自己能挣的那些,两个月就能凑够下一个疗程的费用。

“我还在上学,不能全职。而且我有个条件——我要预支三个月薪水。”

周海成眉毛一抬,显然没想到她这么直接。

“预支薪水?这倒不是不行。不过沈老师,你都不问问具体工作条件吗?”

“请说。”

周海成没有马上接话,而是站起身,慢慢踱到窗边。他背对着她,把百叶窗拉下来,屋子里暗了几分。

“除了日常打杂,偶尔需要陪我出席一些饭局。你知道,跟客户应酬嘛,带个身边的女人,谈事情会轻松一些。不用喝酒——当然,如果喝一点,单笔提成另算。”

“还有呢。”

“还有,”他转过身来,靠在窗台上,“偶尔需要陪客户打打牌、聊聊天,或者临时出差。当然,作为我的私人助理,你还需要照顾我的其他需求。”

最后四个字,他说得很轻,轻得像是怕惊扰了什么。可他的眼神落在她身上的那一刻,沈晚晚觉得自己被剥开了。

她沉默了一会儿。办公室里很安静,只有空调的低沉嗡鸣声。

“三万。预支三个月,一共九万。当场给。”

周海成愣住了,随即嘴角慢慢弯了起来。

“沈老师,你敢要这个价?”

“因为你需要我。”沈晚晚的声音很平稳,平稳得自己都有些意外,“周总,如果你不需要一个信得过的、能放心替你处理事务的人,你不会招这么久。你认识我一年了,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。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较真,答应别人的事一定做好。”

这是实话。周海成知道。

他靠在窗台上看了她一会儿,像是终于看见了这个女孩的另一面——不是那个清冷的、话不多的大学生,而是一头被逼到绝境的小野猫,竖着尾巴望着他,浑身都在发抖,眼睛里却没有一丝畏惧。

“好。”他说,“九万。明天晚上有个饭局,你跟我去。”

“可以。但我有个底线——不拍照片,不录像。”

周海成愣了一下,然后笑起来。笑声在办公室里回荡,有些刺耳。

“沈老师,你很有趣。不过,我答应你。”

沈晚晚站起身,向他伸出手。周海成握住那只手,发现她手心里全是汗,可她的手很稳,没有一丝颤抖。

“合同什么时候签?”

“不用签。这种事嘛,”周海成松开手,“彼此信任最重要。今晚我把钱打你卡上——不过明天晚上的饭局,你得准时到。”

从写字楼出来的时候,外面已经下起了雪。

沈晚晚站在楼前的台阶上,看着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。她把羽绒服的帽子拉起来,深呼吸了几次。冷空气灌进肺里,凉得发疼,但也让她清醒了几分。

她拿出手机,看到银行发来一条短信:您的账户转入90000.00元。

她盯着那串数字看了很久,然后关掉屏幕,把手机放回口袋。

雪越下越大了。

那天晚上的饭局在一家高档酒店的包间里。

圆桌上坐了七八个人,都是周海成的客户和朋友,清一色的中年男人。菜是精心摆盘的粤菜,酒是茅台和红酒。沈晚晚被安排在周海成旁边的位子,对面是一个发福的光头男人,姓马,都叫他马总,据说做房地产生意的,很有钱。他身边的女孩大概也只有二十出头,化着精致的妆,笑得恰到好处,不时给马总夹菜倒酒。那女孩手腕上戴着一只卡地亚的镯子,亮闪闪的。

“周总,这位美女是?”马总端着酒杯问。

“我新招的私人助理,小沈。别看她年轻,可是名校医学院的高材生。”

“哎哟,学霸啊。”桌上几个男人纷纷看过来,目光里有好奇,也有别的东西。

沈晚晚低头吃菜,不说话。

席间众人谈的都是生意,周海成也没有特别为难她,只是不时示意她站起来给长辈敬酒。她依言起身举杯,嘴唇碰了碰杯子边沿——她不喝,没人再勉强她。场面上的规矩,她已经摸到了一些门道:只要姿态够低,够顺从,很多事并不会真的发生。

觥筹交错间,包间里的暖气和烟味混杂在一起,让人昏昏欲沉。沈晚晚坐在那里,看着眼前这些陌生的面孔,听着那些她毫无兴趣的话题,脑子里想的却是医院的病房——阿默哥今晚的饭吃了吗?护士有没有按时给他打升白针?他的咳嗽有没有好一点?

她觉得自己分裂成了两个人。一个是坐在这里、穿着借来的裙子的沈晚晚,另一个是坐在病房里、握着林默的手的晚晚。她们之间隔了一整个世界的距离。

饭局散场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。周海成喝了酒,走路有些摇晃。沈晚晚帮他叫了代驾,自己打车回了医院。

那天晚上从牌局上下来已经快凌晨一点了,冬天的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。她站在医院楼下,给林默发了一条消息:“今晚给你带了你爱吃的鸡翅,明天早上吃。”

消息发出去,几乎是一秒就回了。

“好,早点休息。”

沈晚晚看着屏幕上那个“好”字,愣了愣。凌晨一点,秒回。他不是被她的消息吵醒的——他是根本没睡。

她忽然就明白了。这些日子她每一个晚归的夜晚,阿默哥都醒着。他躺在病床上,盯着天花板,等着手机亮起来。等不到她的消息,他就睡不着。

她鼻子猛地酸了。他在等她报平安。

她靠在住院部楼下的墙上,把手机贴在胸口,大口大口地吸了几口冷空气。然后擦了擦眼睛,快步走了进去。

走进住院部的时候,走廊里已经熄了灯。她轻手轻脚地推开病房门,林默睡得很沉,月光照在他消瘦的脸上,他的眉头微微皱着,像是在梦里也不得安宁。窗外的槐树枝上落了厚厚的雪,偶尔有一大块雪从枝头滑落,闷闷地砸在地上。

她坐在床边的凳子上,握住他的手,把脸贴在那只手的手背上。他手背上全是针眼,前几天埋的留置针还在,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若隐若现。

“阿默哥,”她轻声说,“你一定要好起来。”

林默没有醒。他的呼吸在黑暗中有节奏地起伏着,有时候会发出一两声轻微的呼噜。那是她听了十几年、觉得这世间最安心的声音。

她就这样守着他,一直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。

时间进入深冬,林默开始做第二个疗程的化疗。

化疗的间隙里,沈晚晚继续跟着周海成去各种饭局、牌局。她慢慢摸清了这些场合的规则——打扮、敬酒、赔笑、适时的沉默。她从不喝酒,只以茶代酒;从不化妆,因为她不会;从不笑太多,因为不好笑。

周海成如约按月给她钱。她把每一笔钱都记在一个本子上,打算以后还。她不知道需要还多久,但她从来没想过不还。这是她欠的债——从阿默哥那里欠下的债,她会用一辈子来还。

春节临近的时候,医院里的病人少了很多。能出院的都出院回家过年了,只有最严重的那一批人还留在病房里。林默的白细胞升上来一些,赵主任说血象有好转,但片子上的阴影大小没有明显变化。

“化疗的效果因人而异,再观察两个疗程。”赵主任这样说。

沈晚晚借着给林默喂饭的工夫把这些话编成“挺好的”“有效果”“继续坚持”讲给他听。林默扒着饭菜听着,时不时看她一眼。他不拆穿,她已经分不清他是信了还是装作信了。

有一次深夜的病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,电视里放着过年的倒计时晚会,屏幕上五颜六色的。林默忽然说了一句:“把你累坏了吧。”

沈晚晚没有立刻回答。她把削好的苹果递到他面前,看着他的眼睛说:“你吃完这苹果,我就不累。”

窗外的槐树上又落了一只麻雀,灰色的,缩在枝丫间抵御寒风。树枝颤了一下,抖落一小撮雪。

年三十那天晚上,沈晚晚去外面打包了两份饺子,又买了一小瓶饮料。病房里的另两张床空着,隔壁床的老大爷被儿子接回家过年了。整个病房安安静静的,只有空调的低频嗡鸣和他们咬饺子的细碎声响。

“阿默哥,新年快乐。”

“新年快乐,晚晚。”

窗外远处传来稀疏的鞭炮声,然后是烟花——一簇一簇地在天边炸开。林默靠在枕头上,看着窗外被烟火染红的夜空。他的轮廓在光影里明灭不定,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弧度。

“晚晚,你还记得小时候过年吗?”

“记得。”沈晚晚坐在床边,手里捧着一杯温水,“那年你给了我一颗糖。”

“你就记着糖。”

“我还记得你当时跟我说的。你说,晚晚,以后过年我天天给你糖吃。”

“结果我给不起了。”林默笑了。

“谁说的。”沈晚晚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,放在他手心里——一颗水果糖,一毛钱的那种,包装纸还是小时候的款式。

“你哪里买的?”

“医院门口的小卖部。快吃。”

林默剥开糖纸,把糖放进嘴里。甜味在舌尖上化开,他说这是世界上最便宜的快乐,也是最治病的药。

那一夜他们聊了很久。聊小时候上山打柴遇到的那只野兔,聊县城一中的那个漏雨的宿舍,聊他第一次去北京看她在校园里蹦蹦跳跳的样子。林默的声音很轻很慢,断断续续的,咳嗽会打断他,喘气会打断他,可他一直在说。

他说,晚晚,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,就是供出了一个博士。

她说,还不是博士呢。

他说,会是的。我看人不会错。

凌晨时分,林默终于在安眠药的作用下睡去了。沈晚晚给他掖好被角,然后出门打了个电话。电话那头很快接通了,声音慵懒而警惕。

“周总,新年好。方便说话吗?”

“方便。怎么,沈老师,大过年的——”

“我需要一笔钱。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。“多少?”

“十万。”

“十万?”周海成吹了一声口哨。沈晚晚没有理会,径直说完:“治疗方案要调整。有一种进口药效果更好,但一个疗程要七万。十万够一个疗程加上其他的费用。”

“沈老师,你知道这种事情都是有限度的——”

“你可以把我的预支期限延长。”沈晚晚的声音平静得出奇,“你是生意人,你知道我的价值。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很长时间。新年的焰火在远处不停地炸开,一声比一声响。

“后天你来我办公室。我们谈谈。”

挂了电话,沈晚晚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。隔着一扇门的病房里,林默的呼吸声均匀而微弱。她的目光投向走廊尽头的窗外,雪花又开始飘了。这个冬天格外漫长,像是永远不会结束似的。

她想起了初中课本上的一句话:冬天来了,春天还会远吗?

可她已经不确定了,春天到底还会不会来。crazyhome2000.com

深夜她从饭局出来,在会所门口等出租车的时候,一个男人从里面跟了出来。三十出头,西装革履,袖口的金属扣在路灯下闪了一下。他笑着说:“沈晚晚?还真是你。你不记得我了?王浩,初中跟你一个学校的,比你们高两级。”他说的“你们”,指的是她和林默。沈晚晚记得他——仗着家里有钱欺负人的那个,林默跟他打过架。她点了点头,没有多说什么。王浩打量着她,目光从上到下,最后落在她脸上,嘴角挂着一种让她很不舒服的笑容。“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。你当年可是出了名的高冷,谁都不搭理。”他把“高冷”两个字咬得很重,像是在品尝什么。“加个微信吧,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。我在省城做建材,路子还挺广的。”沈晚晚不想加,可那段时间她已经学会了不随便拒绝人,尤其是可能在生意场上再碰到的人。她扫了他的二维码,说了句“王总客气了”,就上车走了。

夜里她收到王浩发来一条消息,问她现在在做什么。她没有回。后来他又发过几条,她都没有回过。

后来的几个月里,王浩出现在孙鹏的饭局上过几次。每次他都在,每次都会找机会跟她说几句话,每次他的目光都让她浑身不适。有一次他端着酒杯坐到她旁边,问她,“你那个哥哥呢?就你那个跟屁虫,现在还跟着你吗?”沈晚晚没有回答。王浩笑了笑,没有再问。可他的笑容里有一种她读不懂的恶意,像是在等待什么。

再到后来,有一次孙鹏把她单独叫到一个包厢,说有个客户点名要她来谈。她推门进去,里面坐着的人不是客户,是王浩。他靠在沙发里,手里转着一只酒杯,桌上放着一部手机,摄像头那面朝上,屏幕亮着。

“老同学,别紧张。”他说,“我就是觉得,你既然什么都能做,不如跟我聊聊。我保证,比你那些客户好相处。”

沈晚晚站在门口没有动。王浩站起来,慢慢走到她面前。

“你知道吗,我初中就看你特别不顺眼。因为你看人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。一个穷丫头,凭什么啊?现在好了——你不是看不起我吗?那你求我啊。”

沈晚晚始终没有开口。她只是看着他,眼睛里有畏惧,也有别的东西——那种墙角的梅树被大雪压住时,埋在土里的根还在咬牙撑着的东西。

那天之后,王浩给她转了一笔钱,备注写着“老同学的情分”。沈晚晚看着那四个字,把手机屏幕按灭,在卫生间里吐了很久。

她不知道的是,王浩的手机里,多了一段视频。

第五章 暗香

春天来得很迟。

三月了,省城的梧桐树还是光秃秃的,只有枝头冒出一点点嫩绿的芽尖,像是试探着伸出去的触角。住院部楼下的迎春花倒是开了,黄灿灿的一小片,在灰扑扑的水泥墙根下格外扎眼。

林默的第二个疗程结束了。赵主任看着新拍的CT片子,眉头皱了一会儿,然后缓缓点了点头。

“有缩小。原发灶缩小了大概百分之三十,转移灶也有不同程度的缩小。”

沈晚晚站在诊室里,双手握着衣角,指节发白。她等着赵主任说“但是”。

赵主任摘下眼镜,看着她:“但是这个方案能不能持续起效,还需要继续观察。至少还要再做两个疗程,之后再评估能不能争取手术机会。”

手术机会。这四个字在沈晚晚心里炸开了一朵小小的烟花。她之前问过赵主任,广泛期的小细胞肺癌基本没有手术机会。现在赵主任说“争取”,就意味着化疗的效果比预期的好,意味着可能会有转机。

“赵主任,如果能手术的话——”

“如果能手术,预后会好很多。”赵主任看着她的眼睛,认真地说,“但这需要钱。后续的治疗费用不是小数。你要有心理准备。”

“我有准备。”沈晚晚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很稳。

她没有告诉赵主任,她为了这句话准备了什么。

走出诊室的时候,太阳从云层后面露出来,把走廊照得亮堂堂的。沈晚晚靠在墙上,仰着头,让阳光落在脸上。她闭着眼睛,在心里把赵主任的话又过了一遍。有缩小。能争取手术机会。有转机。

她笑了。这是几个月来,她第一次真心实意地笑。

她没有立刻回病房,而是先去了一趟医院的小花园。她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,看那几株刚开的迎春花。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被家属推着从她面前经过,老人冲她点头,她也点点头。太阳暖融融地照在背上,有一种恍如隔世的安逸。

然后她掏出手机,打开备忘录,开始算账。

两个疗程,加上后续可能的靶向治疗,再加上如果能手术的开销——她需要一个更大的数字。现有的钱撑不了太久,周海成那边给的钱,加上她自己挣的,再加上零零碎碎借的,大概还够一个疗程多一点。

她需要再找一条路。

周海成给她介绍了一个人。那人叫孙鹏,就是大二那年暑期实习时认识的那个客户,戴金丝眼镜、看着斯文却总给她发暧昧消息的男人。周海成在一次饭局后提了一嘴,说孙总最近在找一个长期的私人助理,待遇比他这边更好,问她有没有兴趣。

“孙总人不错,就是比较讲究。你只要把他伺候好了,钱不成问题。”

沈晚晚听着,没有说话。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茶已经凉了。

“沈老师,”周海成凑近了一些,压低声音,“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。你觉得这种事不光彩。可是我跟你说句实话——在这个世界上,穷人没有资格谈体面。你躺平了让人踩过去,和站着让人踩过去,结果是一样的。唯一的区别是,躺着的人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。”

沈晚晚放下了茶杯。

“周总,你介绍吧。”

那天晚上她回到医院的时候,林默正坐在床上看手机。他的头发长出了一些短茬,毛茸茸的,看起来比光头的时候精神了一点。

“今天赵主任怎么说?”林默放下手机问她。

沈晚晚在床边坐下,认真地看他的脸色。他的脸色还是苍白的,颧骨上的那两团潮红比前几天淡了一些,嘴唇有了一点血色。

“说肿瘤缩小了。”她尽量让语气显得平静,“有效果。”

“真的?”林默的眼睛亮了一下,这种亮光沈晚晚太熟悉了——小时候他考了全县第三那天,眼睛也是这么亮的。

“真的。赵主任说再治两个疗程,说不定能争取手术机会。”

林默沉默了一会儿。他低头看着自己放在被子上的手,那双手瘦得骨节分明,手背上还有化疗留下的色素沉着。

“手术的话,要很多钱吧。”

“你别管钱。”沈晚晚握住他的手,“你只管养病。钱的事我来解决。”

“晚晚。”林默抬起头看她,眼神忽然变得很认真,“你跟我说实话,你的钱从哪里来的?”

“不是跟你说了吗,我拿了学校最高等奖学金,还做了好几份兼职,导师也在帮我——”

“你撒谎。”林默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一种不容反驳的笃定,“晚晚,你每次撒谎的时候,左边眉毛会微微往上挑。你自己不知道吧。”

沈晚晚的眉毛——左眉——不自觉地动了一下。她马上意识到了,可为时已晚。

“我——”

“你跟我说实话。”

沈晚晚沉默了很长很长时间。病房里安静极了,隔壁床的老大爷在打鼾,外面的走廊里有人推着治疗车经过,轮子在地面上骨碌骨碌地响。

“我跟导师借了一些,跟同学借了一些。”她低着头,盯着自己的膝盖,“有一个学生家长是做生意的,他愿意长期雇我做助理,给的钱比别人多。就是整理文件、安排行程、陪客户吃饭那种。阿默哥,你别多想。”

林默看了她很久。久到沈晚晚以为他要拆穿她全部的谎话。可他只是伸手摸了摸她的头。

“别太累了。”他说。

沈晚晚鼻子一酸,差点没忍住眼泪。她使劲点了点头,然后说去给他热饭,快步走出了病房。

在开水间里,她弯着腰把饭盒放进微波炉,听着嗡嗡的加热声,死死咬着嘴唇。

他什么都知道。他一定什么都知道。他只是不忍心拆穿她,就像她不忍心让他知道真相一样。他们之间隔着的那层纸,薄得透明,却谁也不愿意先捅破。

孙鹏的办公室比周海成的更大,装修也更讲究。墙上挂着几幅油画,地毯很厚,踩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。办公桌上摆着一个水晶牛,大概是他的属相摆件。

孙鹏本人比沈晚晚记忆中更瘦了一些,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很精明,说话慢条斯理的,带着一种老派生意人的咬文嚼字。

“周总说你是个聪明人。”孙鹏靠在椅背上,打量着沈晚晚,“我看着也是。沈小姐,咱们开门见山吧。我这边的工作内容和周总那边其实差不多,主要还是参加一些应酬和私人聚会。我经常出差,需要一个能陪同的人。待遇方面,”他伸出两根手指,“每月这个数,如果出差有额外补贴。”

沈晚晚看着那两根手指,知道那是两万的意思。

“我还有个条件。”她说。

“请说。”

“我没有课的时候可以随叫随到,平时需要提前通知。周末一般都可以。”

“理解。”孙鹏点点头,嘴角微微弯起来,“学生嘛,还是要以学业为主。不过沈小姐,有一点我要提前说清楚——我的客人层次比周总那边高一些,有一些场合需要你穿得正式一点。你平时不太化妆是吧?”

“不化。”

“回头我让助理给你安排一下。不用浓妆,淡妆就行。衣服也不用你操心,场合需要的时候会给你准备。”孙鹏说得很自然,像是在安排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工作。“还有,”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,“周总说你急需用钱。这里是五万,算预付。”

沈晚晚接过信封,手有点抖。她把信封放进口袋,站起来。

“我什么时候开始?”

“明天晚上有个饭局。六点,我让司机去接你。”

从孙鹏的办公室出来,沈晚晚没有直接回医院。她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,在长椅上坐了很久。商场里人来人往,有情侣牵着手经过,有小夫妻推着婴儿车,有一家三口拎着大包小包的笑声。她看着那些脸孔,觉得他们活在另一个世界里——一个不需要做这些选择的世界。

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这双手写过实验报告,拿过解剖刀,在全国竞赛的领奖台上接过证书。现在它们要去做别的事了。

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。她掏出来一看,是林默发来的消息。

“晚饭吃了没?医院旁边那家饺子馆今天开门了,给你留了一份白菜猪肉的。”

沈晚晚看着这条消息,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。她把手机贴在额头上,在商场的长椅上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。

第二天晚上六点,孙鹏的司机准时出现在医院门口。沈晚晚上了车,被带到一个看起来像是私人会所的地方。门面很低调,里面却很奢华。包间里摆着一张大圆桌,桌上已经坐了几个人——两个中年男人,一个年轻女人,还有孙鹏。

孙鹏给她介绍,这是某银行的李行长,这是某地产公司的赵总。沈晚晚礼貌地点头,在李行长旁边坐下。李行长四十多岁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说话带着官场特有的腔调。他给沈晚晚倒了杯红酒,她笑着接过来,嘴唇碰了碰杯沿。

席间李行长问她是学什么的,听说是医学院的,来了精神,说自己最近胸口总是闷,是不是心脏有问题。沈晚晚礼貌地说了几句需要去医院检查、不能随便判断之类的套话。李行长哈哈大笑,说小姑娘还挺有职业操守的,然后借着笑把手搭在了她椅子靠背上。沈晚晚微微一僵,没有动。

饭后孙鹏提议去楼上唱歌。包间里灯光昏暗,音响轰隆隆地响。李行长唱了两首老歌,嗓子粗粝却投入。沈晚晚坐在角落里,尽量让自己不被注意到,可李行长唱完歌还是径直坐到了她身边。

“沈小姐不唱歌?”

“五音不全,怕吓到您。”沈晚晚客气地笑笑。

“那喝酒总可以吧。”李行长把一杯红酒推到她面前。

她抿了一口。李行长又推给第二杯,她再抿一口。到第三杯的时候她脑子有些发沉,找了个上洗手间的借口离开。在洗手间的镜子里,她看见自己双颊泛出不太正常的酡红,眼神有些涣散。

她扶着洗手台站了一会儿,心里翻江倒海。她拼命让自己镇定下来,告诉自己,这只是暂时的。等阿默哥好了,等手术做完,一切都结束了。她会把这些事埋进土里,再也不去想。

可从那天开始,一切都不一样了。

孙鹏的饭局比周海成的更密集,场合也更复杂。有时候是酒局,觥筹交错之间她的胳膊被挽来挽去;有时候是牌局,男人打牌的时候需要有人坐在旁边倒茶;更多的是各种她听不懂的生意应酬,她的身份被介绍为“孙总的助理”,称谓背后藏着在场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东西。

每一次从这些场合抽身,沈晚晚都觉得身上的污垢又厚了一层。有时候她坐在回医院的车里,看着窗外倒退的街灯,觉得那些橘黄色的光都像是在无声地指责她。

可她没有停下来。她不能停下来。

她见到了越来越多当年她最看不起的人、最讨厌的嘴脸。那些在青石村时她发誓一辈子都不会与之同流合污的人。如今她笑着给他们倒酒,安静地听他们讲黄色笑话,在他们打量她身体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往旁边让一让。

有时候周海成会让她单独去见某一个客户。那些客户有的紧张,有的话多,有的冷漠,有的絮絮叨叨说自己婚姻不幸福。沈晚晚一律把耳朵关掉。她想起赵主任在课堂上讲过的,医生要有同理心,要能站在病人的角度去想问题。可她现在没有多余的同理心了——她只剩下一个念头:阿默哥需要钱,阿默哥要活下去。

她开始把所有的钱都存进一个专门开的银行账户。每次转账的时候她都会在备注栏里写“手术费”。那两个平平无奇的字,在手机屏幕上看起来那么干净,仿佛只要她不往下翻,就看不到这些干净是从哪里来的。

四月的时候,她发了一次高烧。

是身体在抗议——连续几个月的熬夜、饮酒、高强度奔波,终于让她的免疫系统崩了。她晚上参加完一个饭局回来,头重脚轻地走进医院,还没走到林默的病房就沿着走廊墙壁滑坐下去。

值夜班的护士发现她的时候,她额头烫得能煮鸡蛋。护士把她扶到急诊室,一量体温,三十九度八。打了退烧针之后,她躺在急诊的观察床上,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会儿。

醒来的时候,她看见林默坐在她床边。

他穿着病号服,外面套着她买的那件羽绒服,头上戴着那顶灰色的毛线帽。他坐在轮椅上——他现在下床需要坐轮椅了,腿上的水肿还没有完全消退。他的脸色蜡黄,眼窝深陷,可他的眼神却异常清明。

“醒了?”他问。

“你怎么下来了?”沈晚晚挣扎着想坐起来,“你回去躺着——”

“别动。”林默按住了她的手,“我问了护士,说你太累了,营养跟不上,加上喝了酒。”

沈晚晚愣住了。她张了张嘴,想说点什么来圆,可林默摇了摇头。

“别编了。我今天去问了赵主任,问他我的治疗费大概要多少。”林默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让沈晚晚心里发毛,“他说目前已经花了将近二十万,后续如果要争取手术,还得十几万。”

“阿默哥——”

“晚晚。”林默握住她的手,那双枯瘦的手在微微颤抖,“我不要你为我做那些事。”

“我没有——”

“你以为我不知道吗?”林默的声音终于变了,那是一种沈晚晚从来没听过的语气——不是愤怒,是比愤怒更深的东西,是心疼到了极致的扭曲,“你身上的酒味,我闻了多久了。你半夜回来,你在走廊里打电话,你压低声音跟人说什么‘今晚不行,他在等我’、‘你再给我几天,下一个疗程的钱还没凑够’——我都听到了。我不说,是怕你更难堪,不是因为我傻。”

沈晚晚脸上的血色一点一点褪尽。她张着嘴,半句话都说不完整。她看着林默的眼睛,那里面有一层薄薄的水光,像是积了很久很久的雨,随时都要溢出来。

“阿默哥,我就是想让你活着。”她的声音从喉咙深处艰难地挤出来,沙哑得不成样子,“你为我吃了那么多年的苦。你辍学,你在水泥厂搬袋子,你在仓库里熬夜,你把所有的钱都给了我。你病了都不告诉我。我就是想让你活着。除了这个,其他的我什么都管不了。”

林默垂下头,肩膀在抖。沈晚晚分不清他是在咳嗽还是在哭。

那天晚上,他们谁都没有再说话。护士进来量体温的时候,看见他们两个都红着眼睛,以为是烧还没退。

五月,林默的病情又有了反复。

CT显示纵隔的转移灶增大了一些,原发灶的缩小速度也开始放缓。赵主任说可能是出现耐药,需要调整化疗方案,同时建议加用进口的二线靶向药。

费用单子上的数字往上跳了一截。新方案又需要重新准备更大的款项。沈晚晚在缴费处站了很久,然后打了几个电话。

那几通电话通往她曾经最不想触碰的世界。她记得有一个晚上,那个发福的中年男人把一沓钱塞进她包里的时候想碰她的脸,她把头偏开了,冷冰冰地说,时间到了。男人嫌她不解风情,摔门走了。她捡起那些钱,整整齐齐地摞好,装进包里。

她不再用本子记账了。她怕留下痕迹,怕万一哪天阿默哥翻到那个本子。她把所有数字都记在脑子里,精确到元。她欠的每一笔,将来都要还——用正常的方式还,用她当医生之后的薪水还,用她余下的一生去还。但不是现在,现在阿默哥等不了。

六月,沈晚晚终于凑够了第三个疗程和手术前评估的全部费用。

她把钱打进医院的预交金账户那一天,特意去了一趟赵主任的办公室。

“赵主任,我想问您一件事。”

“你说。”

“如果找到配型,如果各方面条件都允许,手术能治好他吗?”

赵主任摘下眼镜,看着面前这个比他小三十岁的女孩子。她的眼睛周围是一圈浓重的青黑色,颧骨微微凸起,校服外套的袖口磨出了毛边。可她的背挺得很直,声音很稳,像是在问一个关于病人的正常问题,而不是在问自己最重要的人能不能活。

“沈晚晚,我跟你说实话。”赵主任放下病历本,“我在这个科室干了二十多年,见过太多生离死别。你哥哥这个情况,我不能给你打包票。但是我要说,他能活到现在,能有现在的治疗反应,已经比大部分类似病例都要好了。这里面最根本的原因,是我在他每次查房的时候都能看到他眼睛里的那股劲儿。”

“什么劲儿?”

“想活的劲儿。”赵主任说,“而这股劲儿是谁给他的,我想你比我更清楚。”

从病房出来,沈晚晚去了楼下的花园。迎春花早就谢了,蔷薇正在盛放,一墙一墙的粉色花朵铺天盖地地开着,香气袭人。她坐在花墙下的长椅上,仰头看着那铺满头顶的花朵,想起青石村墙角那株梅树。

那么贫瘠的土壤,那么冷的冬天,它还是开花了。

她掏出手机,给林默发了一条消息:“阿默哥,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。你相信我。”

过了很久,林默回了一条:“我信你。”

然后又是一条:“这辈子欠你的,下辈子还。”

沈晚晚看着那条消息,眼泪终于落了下来。

她回了一条:“没有欠。从始至终,只有我愿意。”

七月,赵主任通知沈晚晚,在多方的努力下,配型终于找到了。

那一刻沈晚晚正在实验室里做实验。她接起电话,听见赵主任的声音,手里的试管差点掉在地上。

“配型成功。可以准备手术了。”

她挂了电话,蹲在实验室门口,把脸埋在膝盖里,肩膀剧烈地抖动。实验室的师弟师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面面相觑。

她哭了很久。然后她擦干眼泪,站起来,一路跑回了医院。

她跑得那么快,像是要把这几个月来所有的委屈、所有的羞耻、所有的疲惫都甩在身后。她跑过医学院的操场,跑过那条铺满银杏叶的路,跑过医院门口的斑马线。她推着输液架子把那些积压了太久的黑夜一桩一桩推倒,推到自己终于可以大口呼吸的地方。

她要把这个消息,第一个告诉阿默哥。

她跑进住院部大楼,跑上三楼,跑过那段长长的走廊。病房的门虚掩着。她推开门——

病房里空荡荡的。

林默的床是空的。被子叠得整整齐齐,床头柜上放着他的手机、他的老花镜、那本翻旧了的建筑学教材。

还有一封信。

沈晚晚站在门口,身体里的血液在一瞬间冻住了。她看着那张空床,看着床上那个叠得四四方方的信封,心脏开始剧烈地往下沉。

“林默!”她喊了一声,声音在病房里空洞地回荡。

没有人应。

“林默!”她转身冲出去,在走廊里疯了一样地跑,挨个房间挨个房间地找。卫生间,没有。开水间,没有。楼梯间,没有。她拦住了每一个经过的护士和病人,问他们有没有看见那个高高瘦瘦的病人。每个人都摇头。

最后她跑到了走廊尽头的那个楼梯间。那扇通往天台的门平时是锁着的,此刻门锁被人撬开了,铁门虚掩着,风吹过门缝发出呜呜的响声。

沈晚晚站在那扇门前,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。她伸出手,推开了门。

天台上空无一人。

她走过去,一步一步地走到栏杆边,往下看。住院部后面是一片空地,停着几辆救护车,有个人躺在地上,很小很小。有人围过去,有人在喊,有人在打急救电话。

沈晚晚没有喊叫。她只是跪在了天台的栏杆边,双手死死地抓着那根冰冷的铁管。她的喉咙里发出一种不成调的、像是从身体最深处硬生生扯出来的呜咽声。那声音在空旷的天台上被风吹散,凄厉得像丧钟。

她跪了很久。久到有人上来把她拉下去,久到她被带到保卫科,久到有人在她耳边问“你是他什么人”。

她一个字都说不出口。

最后她看见了他手腕上被抬上担架时滑落的一小截袖子。那是她给他买的那件旧羽绒服。藏青色的,帽子上有一圈绒毛。拉链坏了,一直没来得及换。

他今天早晨起床的时候,是自己穿的衣服。自己叠的被子。自己把手机和眼镜摆好。自己给那本建筑学教材折了书角。

他自己走完了最后一段路。

沈晚晚被人搀扶着回到了那间病房。她站在空荡荡的病床前,终于拿起了那封信。信封上写着两个字——“晚晚”。

她颤抖着拆开信封。里面是两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横格纸,折得整整齐齐,边角都被手指摩挲得有些起毛了,像是写信的人反复折叠又展开过很多次。一张信纸下面压着一枚梅花造型的戒指,哑光的银白色,花瓣做得很细致,在午后的光线里泛着温润的微光。

她深吸一口气,展开了信。林默的字和他的人一样,瘦削而有力,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,只是最后几行的笔画开始发虚,像是写到那里时手已经没什么力气了。

“晚晚:

等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大概已经不在了。

我想了很久该怎么开头,想了很多种说法,都觉得不够。最后只能跟你说一声——对不起。这三个字是我这辈子最不想对你说的,可事到如今,除了这三个字,我竟然说不出别的。

你不要怪自己。这是我最怕的。我最怕你觉得是你哪里做得不够,怕你觉得是你不小心让我知道了什么。不是的。你做得太多了,多到我这辈子都还不起。从小到大,你一直是那个蹲在墙角看梅花的姑娘,安安静静的,可心里比谁都硬气。我总觉得这样很好,你会一直这样干干净净地走下去,走到我走不到的地方,替我看我没机会看的风景。可是晚晚,我没想到,为了让我多活几天,你把自己弄成了那样。

我不是在怪你。我有什么资格怪你?我只是心疼。心疼得受不了。这些年你在前面跑,我在后面追,我以为我是在推着你往前走,可我后来才知道,是我一直在拖着你往下坠。如果没有我这个拖累,你不会去求那些人,不会弯下腰,不会把自己最骄傲的东西交出去。你那么骄傲的一个人,从小到大宁可饿着肚子也不肯说一句软话的沈晚晚,为了我去做那些事——我光是想一想,心就跟被人攥住了一样。

你还记得咱家墙角那株梅树吗?那年大雪把枝丫压断了,我以为它活不成了。可第二年春天它又发了新枝,开的花比哪年都多。晚晚,你就像它。梅花就该傲雪凌霜,不是被人折下来插在花瓶里拿到桌上给人看的。我不做那个折花的人。

你看到信封旁边的戒指了吗?我攒了很久很久的工资才买的。那天在商场橱窗里看到它,我站在那儿看了半天,柜台小姐问我是不是要给女朋友买,我没好意思说是,只说是给妹妹买的。它跟你真配,我当时就想,等哪天我有资格了,等我把病治好了,等我不再是你的拖累了——我就把它给你。可惜啊,老天爷没给我这个机会。

也好。这样你就能替我戴了。替我好好地、漂漂亮亮地活着。

晚晚,忘了我吧。这三个字写出来比什么都难,可我得写。不要想不开,不要太难过,不要觉得亏欠。你这辈子从没亏欠过我什么,是我愿意的,从一开始就是我愿意的。我在底下也会看着你,看着你毕业,看着你穿上白大褂,看着你变成你一直想成为的那种人。

答应我一件事——以后去吃你喜欢吃的,去你想去的地方,去过你想要的生活。找一个对你好的人,不用太帅,也不用多有钱,但要懂得珍惜你。不要将就,你沈晚晚从来就不是将就的人。

还有最后一件事。

老家的梅花,每年冬天都会开的。花落了不是结束,是明年要开新的。你也是一样。

阿默”

信的最后一行字迹几乎淡得看不清了,像是钢笔没了墨水,又像是手已经抖得握不住笔。沈晚晚把信纸贴在胸口,那枚梅花戒指硌在她的掌心里,冰凉、坚硬、小小的,像一颗没有温度的心脏。

她跪倒在病床边,把脸埋进那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里。被子上还有他的味道——医院消毒水的味道,和那件旧羽绒服上好闻的阳光的味道。

她终于放声大哭。

哭了很久很久。久到下午的阳光变成了傍晚的暮色,久到护士进来劝了她几次都劝不动。最后她重新拿起那封信,继续往下读。

她反复地读着最后那几个字——“花落了不是结束,是明年要开新的。你也是一样。”

她把信纸贴在胸口,慢慢地滑坐到地上。她握着那枚戒指,把它紧紧攥在手心里,冰冷坚硬的金属硌得她掌心生疼。她不放手。

那一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。她没有办法思考,没有办法哭泣,没有办法想任何一件事。她只剩下最后一副画面,反复地、顽固地重播——

那个雪天。那个青石村破旧的小院。墙角的梅花开着。她蹲在地上数花瓣,他隔着篱笆喊她——

“晚晚,又在看你的梅花呢?”

她回过头,雪落在他的肩头,他朝她笑,露出一口白牙。

那是二十年前的阿默哥。那是她留在世上最后的光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
是隔壁病房的护士,手里拿着一样东西——林默的手机。

“沈小姐,这是他枕头下面找到的。应该是留给你的。刚才检查房间的时候发现的。”crazyhome2000.com

沈晚晚接过那部手机。一台老旧的智能机,屏幕上有好几道裂纹,用透明胶带贴着。她按亮屏幕——没有密码。桌面壁纸是一张很多年前的照片,他们两个站在县一中的操场上,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,傻傻地笑。

她打开微信,最上面的对话框里是一个她这辈子都忘不掉的名字。

王浩。

沈晚晚握着手机的手指骤然收紧。这个名字她太熟了——初中时仗着家里有钱欺负人的那个,林默跟他打过架。后来在孙鹏的饭局上重新遇到,他追出来加她的微信,她碍于场面没有拒绝。再后来——

她没有再往下想。对话框里显示着最后几条消息,时间是昨天深夜。

第一条是一段视频。画面昏暗模糊,但足够让她认出那是自己。她身上的血在那一瞬间冻住了。

第二条是一行字。

“知道为什么她一个那么骄傲的人,却会跟我这种你们最讨厌、最看不起的人搞上吗?都是因为你,因为你这个拖累。她多爱你啊,哪怕出卖身体和尊严都要救你!”

第三条紧随其后。

“心疼了?你活着一天,她就得在这泥潭里多待一天。你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的夺命阎王,你自己心里清楚。”

时间是昨晚十点半。林默的回复只有一个字。

“好。”

沈晚晚盯着那个“好”字,浑身的血液都凝住了。

他看到了。她费尽心思藏起来的一切,那些不堪的、屈辱的、她打算用一辈子去忘掉的画面,就这样被他看到了。在深夜里,在病床上,在他生命最后的那几个小时里。

他最后在想什么?是心疼,还是自责?他觉得是自己拖累了她,所以用这种方式替她解脱。

“不应该是这样的。”沈晚晚把手机贴在嘴边,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,沙哑得像是被砂纸打磨过的石子,“你不在了,我做这些还有什么意义。”

没有人回答她。

窗外起风了,那棵老槐树的枝叶沙沙作响。夕阳最后的余晖透过窗户照进来,落在空荡荡的病床上,把那枚梅花戒指照得明明灭灭。

沈晚晚把信和戒指放进贴身的口袋里,站起身,往门外走去。她的腿在发软,可她的背挺得很直。护士追上来问她要做什么,她没有回答。

电梯门在她面前打开。她走进去,按下一楼的按钮。

她要去送他最后一程。用他最喜欢的那句话——

墙角数枝梅,凌寒独自开。

第六章 花落无声

林默的葬礼在三天后举行。

是个阴天。云层压得很低,灰蒙蒙的,像是随时要落雨,却又迟迟没有落下来。省城郊外的殡仪馆冷冷清清的,除了工作人员,只来了几个人——林默的娘,沈晚晚,赵主任,还有林默在物流公司时交下的两个工友。其中一个就是当初沈晚晚在镇上饭馆里见过的那位中年男人,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,眼圈红红的,见到沈晚晚的时候嘴唇动了动,却什么也没说出来。

林默娘几乎站不住,从进大门起就在哭。她瘦小的身子蜷缩在椅子上,哭得浑身都在抖,嘴里反复念叨着一句话:“阿默啊,阿默啊,娘对不起你……”

沈晚晚扶着她,自己也像个纸人一样摇摇欲坠。三天里她几乎没有合过眼,眼窝深深地凹下去,颧骨因为消瘦而格外突出。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——那是她唯一一件深色的衣服,袖口的线头抽出来一小截,她也没有心思去剪。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梅花造型的戒指,是她自己戴上去的。

赵主任在遗体告别的时候深深鞠了一躬,站了很久。沈晚晚听见他低声说了一句:“小伙子,对不住,没能把你救回来。”

沈晚晚站在最前面,看着玻璃棺里安安静静躺着的林默。入殓师给他换了一身干净的寿衣,可她还是觉得那不像他。她记忆里的阿默哥总是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T恤,或者那件藏青色的旧羽绒服,袖子挽到手肘,胳膊上晒得脱了皮。他应该是活的,会呼吸的,会笑的,会从篱笆墙外探进头来喊她的名字。

而不是躺在那里,闭着眼睛,像是睡着了一样。

她没有哭。三天里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。不是不难过,是她觉得自己已经流不出泪了。眼泪好像在那天下午的病房里,在看到那封信的时候,在看到王浩那些消息的时候,就全部流干了。现在她就像一个被掏空了内脏的人偶,外面看着还算完整,里面什么都没了。

火化的时候,赵主任站在沈晚晚旁边。他犹豫了很久,最后还是开口了。

“沈晚晚,有件事我想了想,还是应该告诉你。”

沈晚晚转过头看着他,眼神空洞。

“你哥哥走的那天晚上,我去查房的时候跟他聊了几句。”赵主任的声音很沉,“他问我,赵主任,你说人走了以后还有知觉吗。我说这个我说不好,可能没有吧。他想了想,说也好,那我走了以后她吃苦受伤,我就不会知道了。不然我在那边也睡不着。”

赵主任摘下眼镜,用袖口慢慢擦拭。

“他说,这辈子她为我吃的苦太多了。最后这一件事,他希望她不要难过太久。”

沈晚晚的身体晃了一下。

“他还让我给你带句话。”赵主任重新戴上眼镜,看着沈晚晚,“他说,赵主任,您回头帮我跟晚晚说一声,就说我走的时候不疼,让她别难过。我要是不行了,我就安安静静地走,不给她添麻烦。他还说——”赵主任的声音变了,“他说他这辈子最高兴的事,就是那年从村口老槐树下过,看见一个小姑娘蹲在墙角种梅花。”

沈晚晚低下头,看着无名指上那枚银白色的梅花戒指。花瓣做得很细致,在阴天的光线里泛着温润的微光。她用手指轻轻转动它,一圈又一圈,像是在抚摸一件活的东西。

“他疼吗?”她忽然问。

赵主任沉默了一下。

“小细胞肺癌晚期,骨转移,疼起来是非常剧烈的。他用的止痛药剂量已经很大了,但不可能完全止住。”赵主任说,“可他几乎从来没喊过疼。我问他疼不疼,他说还行。他说他妹妹在外面呢,他喊疼她听见了会难受。”

沈晚晚闭上了眼睛。

她说不出话。喉咙像是被人用手死死掐住了,发不出任何声音。她只是站在那里,站在火化间外面的走廊里,站了很久很久,直到工作人员出来喊她,说可以领骨灰了。

她捧着那个温热的瓷坛子,把它贴在胸口。坛子不大,沉甸甸的,还带着炉膛里的余温。那是阿默哥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温度了。

她低下头,把脸贴在瓷坛的盖子上,轻轻说了一句:“阿默哥,回家了。”

回到省城的出租屋——那个城中村逼仄的单间,林默生前住的地方——沈晚晚开始整理他的遗物。

东西很少。几件旧衣服,一件她给他买的那件藏青色旧羽绒服,一床薄被,一个电饭煲,一个塑料脸盆。她把羽绒服拿起来,抱在怀里。拉链坏了,袖口磨破了,帽子上那一圈绒毛早已不再蓬松,被洗得打了绺。她把脸埋进去,深深吸了一口气——什么味道都没有了。消毒水、阳光、水泥粉尘、他身上的气息——时间把一切都带走了。

她把羽绒服叠好,放进行李袋里,然后在床垫下面翻出了一叠东西。她打开一看,手就开始发抖。

是她从初中到大学所有的成绩单。每一张都整齐地折好,用透明胶带加固了折痕,按时间顺序排列着:初一期末考年级第二的,中考全市第一的,高考全省第三的,大学各学期的成绩单——连打印出来的教务系统截图他都留着。有些纸张已经发脆,折痕处快要断了,透明胶带贴了一层又一层。他翻看了多少遍,才能把这些纸翻成这样。

成绩单下面压着一张皱巴巴的纸,是当初县一中印的“致家长的一封信”,抬头写着他母亲的名字。老师说供一个孩子上学不容易,希望家长继续支持孩子读书。他不属于那张通知的发送对象,他在家长会上代表着她的“哥哥”。他把这封给家长的信收在自己枕头底下,皱巴巴地保存了很多年。

沈晚晚看着那叠成绩单和那张通知,忽然想起什么,翻开自己每次寄给他的汇款单。她预留的字条多数都被他扔掉了——只有一张,他留了下来。那是她很久以前写给他的,那时候她还在上大二:“阿默哥,明年暑假我回家,你别再给我打钱了。你的身体比钱重要。”

她把这张字条同那些成绩单一起,码齐,压在信封里。然后她又在遗物中找到了一本破了封皮的《唐诗三百首》。她翻开来,扉页上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——“晚晚的书”。那是她小时候写的。她六岁时从张老师家拿回来的那本书。

她还以为早就弄丢了。原来他一直收着。

沈晚晚把书翻开,看到王安石的《梅花》,诗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林默用铅笔画了三道下划线,旁边批了两个字,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。

“像你。”

她的指尖在那两个字上反复划动。铅笔的痕迹被岁月磨得模糊不清,纸张起了毛边,可那两个字还在。

她把书合上,紧紧抱在怀里。她想起来了,全想起来了。那个下雪的冬天,他把这本书从怀里掏出来递给她,书皮上还带着他的体温。他说,张老师家清理旧书,我帮了半天忙。他说,你不是一直想要一本吗。

原来自始至终,他都记着。

她想起这间屋子里他最后留下的痕迹,想起他在日记本背后涂满的那三栋大楼,想起他明明学什么都比她聪明,却总说自己“再看也考不上大学”。他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让她先走,自己坐在关了灯的火炉旁边,在黑暗里看着她的背影。

她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——

他这短暂的二十多年里,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。小时候家里穷,爹病在床,他学费要靠自己砍柴挣。少年时考上了最好的高中,却连一天学都没能上。青年时把所有挣来的钱都给了她,自己住在连暖气都没有的出租屋里,吃最便宜的盒饭,穿打补丁的衣服。最后得了绝症,连治病的钱都舍不得花,反反复复地寄回来。

他没有享受过一天。一天都没有。

而她呢?她在首都明亮的教室里学习,在暖气充足的图书馆里看书,在干净的食堂里吃热乎的饭菜。她今天拥有的一切,都是他用自己的命换来的。

她得到了他没能拥有的一切,而她能给他的,却只有那一点点永远不够的钱,和那些他终究没能用上的药。

沈晚晚抱着那本破旧的唐诗选,蜷缩在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。枕头上早就没有他的气味了,可她还是在拼命地闻,像是要把最后一丝属于他的痕迹吸进肺里。

外面开始下雨了。雨声沙沙的,打在窗户上,像是有人在轻轻敲门。

那是2018年的夏天。沈晚晚二十二岁,林默永远停在了二十四岁。

处理完所有的后事,沈晚晚回到了北京。

医学院的暑期还没有结束,校园里没什么人。银杏树的叶子还绿着,密密匝匝地铺满枝头,偶尔有风吹过,哗啦啦地响。操场上的塑胶跑道在烈日下散发着一股橡胶味,几只麻雀在草坪上蹦来蹦去。

沈晚晚回到宿舍的时候,何茜正在收拾行李。她看见沈晚晚,手里的衣服掉在了地上。

“晚晚?你怎么——”何茜话说到一半就噎住了。她看见沈晚晚左手上的那枚戒指,看见她深凹的眼窝和瘦削的脸颊,看见她手臂上为葬礼新烙下的一截黑纱。

“你哥……”何茜小心翼翼地问,“好点了吗?”

沈晚晚在床边坐下,沉默了很久,久到何茜以为她不会回答了。

“他走了。”

就三个字。她的声音没有起伏,像是在说一件寻常的事。可何茜看到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在抖。

何茜把衣服扔在床上,走过来,在她身边坐下。她没有说“节哀顺变”,没有说“他已经去了更好的地方”,没有说任何一句那些场合下人们习惯说的套话。她只是伸出胳膊,用力搂住了沈晚晚的肩膀。

那个拥抱很紧,像是要把她从这个无边的黑洞里拽出来。

沈晚晚的身体僵了一会儿,然后慢慢软了下来。她靠在何茜肩上,一开始只是轻轻颤抖,然后是剧烈的抽搐,最后那三天里始终没有掉下来的眼泪,终于像决堤的水一样涌了出来。她抓着何茜的衣服,嚎啕大哭。她把脸埋进室友的怀里,像个受了天大的委屈的孩子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“我没办法了……何茜……我真的没办法了……我把能做的都做了……我什么都不要了……我就想让他活着……他就这么走了……”

她哭得语无伦次,哭得整个人都在痉挛。何茜抱着她,一只手抚着她的背,自己的眼眶也红了。她不知道这个暑假沈晚晚经历了什么,但她能感受到怀里这具身体的重量——那种被悲伤彻底浸泡透了的、沉甸甸的、快要散架的重量。

哭完了,沈晚晚擦了擦眼泪,去卫生间洗了把脸。镜子里的自己眼睛又红又肿,她拧开水龙头,用凉水冲了很久的脸。冰凉的水顺着脸颊往下淌,把衣领都打湿了。她关上水龙头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然后低下头,用一个很慢很慢的动作,把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转了一圈。

“他还欠我十斤肉。”她忽然说。

何茜站在卫生间门口,愣了一下。

“什么?”

“我上次见他,我给他定的任务。下次再见必须胖十斤。”沈晚晚嘴角动了一下,像是想笑,可那个弧度太脆弱了,还没成形就碎掉了,“他赖掉了。”

何茜没有说话。她走过去,从背后轻轻抱住了沈晚晚。

九月,新学期开始了。

沈晚晚升入了大五——医学院八年制的第五年,正是临床见习和科研训练最吃重的时候。同学们发现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,每天天不亮就出门,深夜才回宿舍。她的成绩不但没有落下,反而比之前更好了——她成了导师课题组里最拼命的一个,她的临床操作考试拿了全院第一,她投出去的论文被核心期刊接收了。

导师找她谈过一次话,说她不用把自己逼得这么紧。

沈晚晚说:“老师,我没有别的路了。”

导师听了,沉默了很久,然后站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
何茜有时候半夜醒来,看见沈晚晚还没有睡。她坐在床上,腿上摊着一本厚厚的医学教材,手里转着那枚梅花戒指。她不看书的时候就把戒指转来转去,不知疲倦,像是在转动一个永远停不下来的齿轮。

“还不睡啊?”何茜小声问。

“再学会。”

“你都快把图书馆搬回宿舍了。”

沈晚晚笑了笑。笑容很轻很淡,像一片落在水面的叶子,很快就漂走了。

“晚晚。”何茜坐起来,看着她的眼睛,“你还……想他吗?”

沈晚晚转戒指的动作停了一下。

“没有。”她说。

何茜没说话,等着她说下去。

“也不是。”沈晚晚低下头,看着手心里那朵银白色的小花,“不是想,是他一直都在。我在实验室里看片子的时候,有时候会觉得他就坐在旁边,戴着那顶灰毛线帽,靠在轮椅上,安安静静地看我写报告。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会想,这个菜他以前总给我夹,那个菜他不爱吃——”说到这里她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,“何茜,你说,为什么他从来没吃过自己喜欢的东西?我认识他那么多年,我居然不知道他爱吃什么。”

何茜听见这句话,自己的眼圈也红了。她走过去在沈晚晚床边坐下,用力握了握她的手。

“那你替他多吃几口。”

沈晚晚低头看着手里的饭盒,半天没动筷子。然后她夹了一块最大的红烧肉放进嘴里,用力嚼,用力咽下去。

“这块是给他的,”她说,嗓音哑得不行,“下一块也是。”

那一年的十月,沈晚晚做了一个决定。

她主动申请了肿瘤科的临床研究项目。导师一开始有些犹豫,觉得这个方向和她之前做的课题不太一致,但沈晚晚很坚持——她说她需要这么一块砖头,一点一点垒起来,把心里那个洞填回去。

“你要不要考虑别的方向?”导师说,“肿瘤科太熬人了,你又是这么感性的一个学生——”

“老师,我想去。”沈晚晚的语气很平静,却有一种不容商量的决绝,“我想成为这个领域里最好的医生。不是整个医学领域,就是这个领域。”

导师从她的眼神里读懂了什么,没有再劝。

从那以后,沈晚晚几乎住在了肿瘤科的实验室和病房里。她跟着导师上临床,接触了形形色色的癌症患者。她看到了早期发现就能治愈的幸运者,也看到了晚期才来医院、已经没有手术机会的病人。有的病人很配合,有的病人会对着家人发脾气,有的病人安安静静地承受一切,就像她的阿默哥那样。

有一天,她跟着导师查房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年轻男病人,不到三十岁,得的是早期肺癌,发现得及时,手术后预后很好。病人的妻子握着他的手说“等你好了我们去旅游”。男病人笑着点头,眼睛亮亮的,和他化疗后光溜溜的脑袋形成了一种奇异的反差。

沈晚晚站在病房门口,忽然觉得眼眶发热。

她借故去拿东西,快步走到楼梯间,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气。她想起了那些她没能做到的事——那些凌晨街灯下的奔波,那些寄回去却被他省下来又寄回来的钱,那些在饭局上她咽下去的屈辱和泪水。她的阿默哥没有等到自己的手术机会。他的配型明明找到了。可他还差最后一步。

他在门口等了一路,就在天快亮的时候松开了她的手。

她蹲在楼梯间里,掏出手机,翻到林默的微信。他的头像还是那张县一中操场的照片,两个蓝白校服的少年傻傻地笑。她往上翻聊天记录,翻到去年大年三十那天晚上,他说“好,早点休息”,她说“你把鸡汤喝了”。那时候他还在。那时候她还有阿默哥。

她又往上翻,翻到更早的时候——她还在大一,他在仓库里上夜班。她给他发了一条消息说“北京好冷啊”,他回她说“多穿点,别省着”。他说的是别省着,可他自己从来没舍得买一件新棉袄。

她关掉手机,把额头抵在冰凉的墙面上。楼梯间的声控灯灭了,她被黑暗包裹着,远处传来病房的呼叫铃,就像她第一次拿到病危通知书那天一样。

可这一次,没有人从乡下来看她了。

硕士阶段结束时,沈晚晚的毕业论文拿了优秀。

答辩那天,她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,站在讲台上,面对台下的一排专家教授,条理清晰地阐述她的研究。她的声音平稳而有力,她的目光坚定而沉静。投影仪的光照在她侧脸上,给她镀上一层柔和的轮廓。何茜在下面听着,觉得这个女孩和她大一时认识的那个沈晚晚已经完全不同了——那时候的晚晚像一株刚移栽过来的小苗,谨小慎微地伸展着枝叶,如今她已经长成了一棵树,一棵能独自承接风雨和雷电的树。

答辩结束后,导师把她叫到办公室,说学院有一个直博的名额,他推荐了她。

“你这个研究方向很有前景,如果继续做下去,将来会有很好的发展。”导师说,“但博士阶段的压力会更大。你自己考虑清楚。”

沈晚晚几乎没有犹豫。

“老师,我读。”

从导师办公室出来,她一个人沿着银杏路走。秋天的银杏叶正在金黄的时候,满树满地的灿烂,风一吹,金黄的叶子簌簌地落,像是下了一场金色的雨。

她走到路尽头的那棵老银杏树下,站住了。八年前,她第一次踏进这个校园的时候,林默送她到这里。他伸手推了推她的行李箱拉杆,说,进去吧,多拍几张照片给我看。

那天的银杏叶也是这么黄。

沈晚晚掏出手机,打开微信,翻到林默的对话框。消息还是停留在去年的那句过年祝福。她犹豫了一会儿,还是打下了一行字——

“阿默哥,我考上了。博士。”

她按下了发送键。

消息发出去了。那边没有回复,也不会有回复了。可她不在乎。也许他在那边能看见。也许他能听见她在喊他。

“阿默哥,”她对着手机屏幕说,声音很轻,“我给你争气了。接下来我要给更多人争气。”

那天晚上,沈晚晚做了一个梦。梦里她回到了青石村。正是冬天的早晨,雪停了,阳光照在雪地上刺眼的亮。老槐树的枯枝上挂满了冰凌,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地响,像是谁在远方弹着不成调的歌。她沿着积雪覆盖的土路走上那条通往后山的山坡,一路上什么都是白色的——屋顶是白的,草垛是白的,连村口那口水井的木棚子上都结了冰花。

她走到自家院门口,篱笆上落满了雪,院子里那株梅树依然挺立在墙角,枝头上压着厚厚的积雪。可那枝头被压弯的地方,倔强地冒出了一朵新花——粉白色的,五片花瓣,像一小团雪,又像一只小小的白蝶停在枝头。

她听见身后有脚步声,回过头,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站在那里,穿着干净的旧校服,眼睛亮得像这个冬天里最亮的那颗星。

“晚晚,又在看你的梅花呢?”

她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她想跑过去抓住他,可她的脚像是生了根一样钉在地上。

少年朝她笑了笑,那一笑把整个雪地都化成了春天。

“别哭了,傻丫头。”他说,“我已经不疼了。”

然后他开始往后退,一步一步,退到老槐树的影子下面。阳光从树杈间漏下来,照得他身上斑斑驳驳的。他的轮廓越来越淡,越来越模糊,最后融进了那一片金亮的光里。

“阿默哥!”

沈晚晚猛地坐起来。窗外,北京的夜已经很深了,远处二环路上的车流在楼宇间明明灭灭。宿舍里安安静静的,只有何茜轻微的呼吸声。她摸了摸自己的脸,一手湿。

她低下头,把那枚梅花戒指贴在嘴唇上,闭上眼。黑暗里,冷冽的雪原和一朵梅花静默地开放。那个声音还留在她的耳膜深处,久久不散。

“晚晚,又在看你的梅花呢?”

她笑了。那是一个带着泪的、真真切切的笑。

“在看呢,”她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轻声回答,“阿默哥,我还在看。”

窗外,这个城市正在深秋的夜风里沉睡。远处的万家灯火一盏一盏地熄灭,只有医学院主楼的钟还亮着——橘色的光,孤独而温柔,照亮楼前那几株落光了叶子的银杏树。

明天又是新的一天。她会穿上白大褂,走进实验室,继续她没走完的路。

这条路很长,可她知道方向了。

她沈晚晚,要在肿瘤治疗这个领域里,做到最好。不是因为事业心,不是为了职称和荣誉,只是因为——有人用命给她换来的时间,她一定得花在最值得的地方。

她要让更多像阿默哥一样的病人有手术机会。

她要让更多人不用经历她所经历的一切。

她现在不说“我不会原谅自己”了。她终于开始原谅他——原谅他最后替她做选择,然后把背影留给她。

她只是还不太习惯活在没有他的世界里。

可在她心里,有一朵梅花一直没有谢过。

尾声 又是一年雪落时

二零二六年,冬天。

沈晚晚站在省城肿瘤医院住院部楼下,仰头看着这栋熟悉又陌生的建筑。八年过去了,大楼外墙重新粉刷过,从原来的灰白色变成了浅蓝色。楼下的花园扩建了,多了一条长廊,廊架上爬满了紫藤的枯枝,到了春天应该会很漂亮。

只有那棵老槐树还在原来的位置,比当年更粗了一些,枝丫上落满了雪。

她今天三十岁。八年制本硕博连读毕业之后,她选择回到省城,进入省肿瘤医院胸外科工作。不少同学留在了北京的大医院,都说她傻——省城的平台不如北京大,待遇也不如北京好,导师也劝她再想想。可她递简历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。这里有她想做的事,这里有她想过的人生——还有一个她可以常去看看的人。

今天是林默的忌日。

她抱着一束白菊走进住院部,没有停留,径直穿过走廊走向后面的花园。八年了,她每年都来,每次都带着一束白菊。护士台的值班护士看见她,低声对旁边新来的小护士说:“沈医生又来了。”

“沈医生?”小护士好奇地探头看了一眼,“就是去年那个发了顶刊论文的沈晚晚博士?她来咱们医院都好几年了,怎么每年这一天都带着花来后园?”

老护士摇了摇头没多解释,只说:“你以后就懂了。”

沈晚晚走到老槐树下。树下没有墓碑——林默的骨灰按他生前的嘱咐,撒在了老家的梅花根下。但她还是习惯来这里。这里是他最后待过的地方,这棵槐树看过他最后的样子。

她把白菊放在树根旁,蹲下身,用袖子拂去石凳上的落雪,坐了下来。雪还在下,细细碎碎的,落在她的头发上,落在她的肩头,落在那束白菊的花瓣上。

“阿默哥,我三十岁了。”她对着那棵树说,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扰了什么,“比你大了六岁。你说这叫什么事。”

她低下头,转着无名指上那枚梅花戒指。八年来它从没离开过她的手指,银白色的花瓣被她摩挲得更加温润光滑,在雪光里泛着微光。

“今天早上第三手术间做了一台左下肺叶切除,那个病人跟你一样的病理类型。发现得早,没有转移,手术很成功。我主刀的。他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句话是问他老婆,饭做了没。我忽然就想起你了。”

她把手放下来,深吸一口冷空气。

“阿默哥,你说现在做的这些事够还你了吗。我已经很努力了。我每天上手术、出门诊、做课题,科里去年考评我拿了全院最优。你知道吗,就是当年赵主任拿过的那个奖。”

沉默了一会儿,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——一本破旧的《唐诗三百首》,书皮已经用透明胶带加固了,边角却还是毛得厉害。她翻了开来,翻到那首被他画了线的《梅花》。

“墙角数枝梅,凌寒独自开。遥知不是雪,为有暗香来。”

她的指尖在书页上缓缓划过。那些字她已经看了无数遍,每一遍都能听见他的声音。

她抬起头,看着老槐树光秃秃的枝丫。雪落得更大了,一片一片,落在她的睫毛上。

“阿默哥。”她站起来,把那本旧书抱在胸口,对着漫天的雪轻轻说话,“如果你能看到的话——你放心,我有在好好活着。我一直都在好好活着。他们现在都叫我沈医生。”

一阵风吹过来,槐树枝头的雪簌簌地落了她一身。她站在那棵老树下,白菊放在脚边,黑发上缀满细雪。阳光忽然从云层中透出一线,照在雪上反射出细碎的光——有一点落在了她无名指的梅花戒指上,像是有人在轻声叮咛。

她转过身,走进了住院部大楼。电梯把她带到六楼,胸外科病房。走廊里消毒水的味道和她记忆中一样,只是墙上的健康宣教海报换了一批新的,饮水机旁的绿萝也换了新的花盆。她穿过走廊,护士站的护士们看见她都点头打招呼:“沈医生。”

她微笑着回礼。护士台旁边的公告栏里贴着一张海报,上面是去年的十佳医务工作者表彰名单,她的名字排在第一个。她路过那面墙的时候从不停留——她知道自己长成了什么样子,也知道这身白大褂是从哪里来的。

走廊尽头是她今天要查的最后一间病房。她推开门,病床上坐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农村妇女,正在用方言跟旁边的儿子说话。看见沈晚晚进来,那中年男人连忙站起来,局促地搓着手。

“沈医生,你来了。”

沈晚晚点点头,走到床边,弯下腰温声问那老人:“阿姨,今天感觉怎么样?刀口还疼吗?”

老人笑着摆手,用很重的口音说了一句听不懂的话。她儿子在旁边翻译:“我妈说这两天好多了,能吃得下饭了。让谢谢沈医生。”

“不用谢。”沈晚晚拿起听诊器,在手心里捂热了才贴上老人的胸口。她的手很稳,她的眼神专注而柔和。听诊器里传来规律的心跳声,老人胸腔里那些曾经过度劳累的器官正在慢慢好转。

她摘下听诊器,微笑着拍了拍老人的肩膀:“恢复得很好。再过几天就能出院了。阿姨,您要好好吃饭,别省钱,知道吗?”

老人不懂这句普通话,但听懂了沈晚晚的笑容。她伸出粗糙的手,握住了沈晚晚的指尖,用力点了点头。沈晚晚低头看着那只布满老茧的手——和她记忆中另一双手一模一样,有着洗不掉的污渍和厚厚的茧子。她站在病床边,轻轻反握住了那只手。

窗外的雪不知什么时候停了。

一线天光从云层中漏下来,照亮窗台上不知谁放的一小盆红梅,花瓣上还沾着融化的雪水,盈盈地反着光。

沈晚晚走出病房的时候,在走廊的窗户前站了一会儿。远处的楼群沐浴在雪后初霁的阳光里,整座城市白茫茫一片,干净得像是一切都可以重来。

她把那枚梅花戒指转了转,然后大步朝下一个病房走去。白大褂的下摆在她身后轻轻飘起来,她的背影挺拔而坚定。

身后那盆小小的红梅,正在冬日的阳光里无声地开着。

【全文完】

番外:午后阳光透过窗纱,在沙发上铺了一层暖融融的金色。沈晚晚睁开眼时,发现自己正靠在林默肩上,身上搭着他的外套,衣领上有淡淡的洗衣液香气。

她望着身旁的人,不知怎么,眼眶一热,泪就落了下来。

林默正单手翻着手机上的论文,余光扫到她的脸,动作一顿。他放下手机,用指腹轻轻蹭过她的眼角,低声问:“又梦见什么了?”

沈晚晚点点头,声音带着刚睡醒的哑:“每次都觉得好难过,像是被困在一个很黑的地方,怎么喊都出不来。可是一睁眼,又什么都记不住。”

林默看了她片刻,把她肩上快要滑下去的外套重新拢紧,说:“你把自己逼太紧了。功课要紧,可也得歇一歇——中午出来吃个饭你都能靠着我在长椅上睡过去。”

“你还不是一样不爱惜身体,”沈晚晚下意识接了一句,话到一半忽然顿住,“你——”

她看着他那张干净温和的脸,后面的话忽然就说不出来了。林默一向作息规律、坚持锻炼,连感冒都很少有,这句“不爱惜身体”她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?

那股说不清的酸涩又涌了上来,涨得胸口满满的,像是替谁委屈,又像是替谁庆幸。

“怎么了?”林默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。

沈晚晚回过神,摇摇头,把脸重新埋进他肩窝里,闷闷地说:“没什么。就是觉得,你在真好。”

林默低低笑了一声,下巴搁在她发顶,没有追问。

这是他们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七年。他在建筑系,她在医学院,两所学校只隔一条街。当年青石村一起考出来的两个孩子,因为好心人的资助,谁也没有被迫放下书包去谋生。村里人说他们是文曲星下凡,只有他们自己知道,若不是那份雪中送炭的善意,今天这并肩坐在阳光下的日子,只怕想都不敢想。

所以两个人都格外珍惜眼前的一切。

“晚晚,”林默忽然开口,“我签了省建筑设计院。你上次说的那家附属医院,是不是也在那片?”

沈晚晚从他肩上抬起头,眼睛亮了:“定了?”

“定了。以后你当你的沈医生,我盖我的大楼,下班就回家。”

她看着他说起未来时眼里的亮光,嘴角也跟着弯起来。心里那个沉甸甸的、说不清来由的东西,在这一刻忽然变得很轻很轻,像积雪在春光里一点一点化开。

她伸出小拇指,勾住他的手。

“说好了,不许赖。”

“什么时候赖过。”他也勾紧了,晃了两下。

茶几上的奶茶已经凉透了,窗台上的绿萝在微风里轻轻摇着叶子。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午后,阳光很好,风很轻,两个年轻人靠在一起,勾着手指说着往后的日子。

此后余生,沈晚晚再也没有做过那样的梦。

同年秋天,他们结婚了。婚礼不大,只请了至亲好友。沈晚晚穿着白色婚纱站在林默面前,无名指上那枚崭新的戒指在灯光下闪着温润的光——是一朵小小的梅花。

她看着面前这个人,想起小时候下雪天他隔墙喊她的样子,想起村口那株年年冬天开花的梅树,想起那些他们一同走过的长长的路。

忽然觉得肩头一轻,像是很远很远的地方,有人终于放下了什么。

她弯起嘴角,把手交到他掌心里。

“我愿意。”

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二十年光阴一路走过来,想给她的,他终于都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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